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海南省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海琼府办(2010)10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
海南省档案局在汶川大地震2周年之际,国家档案局在四川召开了全国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会议明确提出“建立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这是继提出“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之后,国家档案局从全国档案事业宏观发展的高度作出的又一战略部署。“三个体系”将成为全国档案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地贯彻此次会议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档案安全始终是档案工作的生命线和底线。档案是唯一的,不可再生的,一旦毁损灭失将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对于档案部门、档案工作者来说,安全永远第一,安全重于泰山,安全高于一切。
(二)档案安全管理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各类档案馆要高度重视档案安全工作,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把档案安全工作真正摆上议事日程,明确领导责任。一把手要对档案安全负总责、负全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集中统一、上下衔接的档案安全工作领导体系。
二、建设档案安全体系的基本原则
一是必须始终坚持把档案安全视作档案工作的生命线,把档案安全工作放在档案工作的首位。
二是必须始终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原则,努力避免和减少各种外来因素对档案安全的不利影响。
三是必须始终坚持把安全督查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努力把各种潜在的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必须始终坚持把档案信息安全与档案实体安全放在同等重要位置,确保数字档案和电子文件内容真实、长久可读和有效利用。
三、加强档案安全体系建设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档案馆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