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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

  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工作;承担权限内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监督管理;提出区域限批、流域限批和行业限批建议并组织实施;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承担暂停审批除污染减排和生态恢复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工作;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推动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参与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治理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可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污染减排规划,负责总量减排的督查、督办、核查及考核工作;编制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目标和任务,负责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工作。

  (六)核应急与辐射环境管理科。

  负责市核应急指挥中心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我市核应急预案及核电厂外应急计划;建立我市核事故应急工作数据库和网络;协助审查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方案并监督检查落实;监督核电站周边辐射环境本底调查;协助省环保厅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负责放射性同位素的转让、转移的审核和备案;负责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或初审、竣工验收及其日常监管;负责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中辐射环境和含放射性核素的废渣处理处置专章的审查、验收及其日常监督;组织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和重点辐射源的监督性监测;参与反辐射恐怖袭击和核电事故应急工作。

  四、人员编制

  阳江市环境保护局行政编制1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

  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

  五、其他事项

  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的职责分工。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市水务局负责水资源保护。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局际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市水务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市环保局协商一致。

  六、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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