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第三章 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
(五)普及学前教育。
提高学前教育水平。积极发展学前教育,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引导幼儿养成良好生活行为习惯,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完善学前教育体制。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与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实行以县为主,县、乡镇(街道)共管,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体制。坚持公益性,各级财政合理投入,多渠道筹措经费,多形式举办幼儿园。依照省制订的办园标准和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完善教育质量标准和监测评估体系。
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健全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村幼儿园、幼儿班为基础的农村学前教育体系。到2013年,每个乡镇建成一所以上中心幼儿园,力争将学前班全部过渡到幼儿园,边远地区人口稀少的农村可改学前班为混龄幼儿班。村幼儿园采取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形式举办。充分利用农村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和师资举办幼儿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从公办小学转岗到公办幼儿园工作的富余小学教师,享受公办小学教师的同等待遇。
(六)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努力消除义务教育辍学现象。着重加强农村学校基本建设,确保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全面落实资助政策,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学。
统筹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结合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调整完善政策,多途径为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提供义务教育学位,逐步实现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大对接受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就读的民办学校扶持和管理的力度。建立健全关爱留守儿童少年健康成长的服务体系。
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加快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力争2011年春季学期投入使用。全面提升全市特殊学校办学水平,进一步加快普通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步伐,力促全市所有的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制定实施特殊学校各项经费标准,足额配备特殊教育教职员,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到2013年,力争30万以上人口、残疾人较多的县(市、区)均建成一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8%以上。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养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促进学生快乐成长。建立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完善教学体系,实施有效教学。
(七)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工程。全市2010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年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促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学校,下同)规模相当。到2015年,全市高质量、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
优化发展普通高中。市中心区域和佛冈县稳步发展普通高中,讲求质量,提升内涵和办学水平;“连阳”地区和英德市适当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优化普通高中布局结构,推动普通高中进一步向城市、县城集中。鼓励支持办好特色高中,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充分发挥优质普通高中的辐射带动作用,整体提升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水平。到2018年,建立起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多模式、多取向、开放型的优质普通高中教育新格局。
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以市直属学校和市中心区域中等职业学校为主体,以市职业教育公共培训中心为平台,加快扩大办学规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充分发挥中等职业教育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开发人力资源中的作用。
第四章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
深化中小学布局调整,加强学校基本条件建设。根据城乡规划,结合常住人口密度、生源、交通等条件,调整优化中小学布局,实行规模办学,优化资源配置。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三室一场五有”(按标准配置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和运动场,有符合标准的饮用水、厕所和供教师工作休息的住房,寄宿制学校有符合标准的学生宿舍、食堂)工程。到2013年,全市90%以上的完全小学和初中基本达到规范化标准。到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规范化标准。继续把创建省教育强镇(街)、省教育强县(市、区)工作作为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全面提升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解决城镇义务教育大班额问题,稳步推行标准班教学。加大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确保有足够学位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要。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到2015年,全市班额普遍达到国家标准。
(九)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实行区域内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职员编制标准、教职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标准,适当向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倾斜。以满足常住人口子女就近入学为目标,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尤其是超前合理规划好市中心区域和县(市、县)城区中心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实行教师配置、经费拨付、学位分配城乡一体化。改革办学模式,鼓励和支持采取合并、一校多区或集团办学等形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加快缩小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教育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
实施农村中小学装备工程。按照国家和省定标准配置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体育艺术教学器材设备和图书资料,重点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实验室、功能室、图书室和卫生室建设,努力缩小城乡学校教育装备差距。
改善农村就学环境。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计划,改建、扩建一批寄宿制学校。重视解决学生交通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路途较远的农村走读生提供校车接送服务或交通补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寄宿制学校建设标准化食堂,定期监测学生营养和健康状况。
第五章 发展壮大职业教育
(十)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以进一步提升省市共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试验区的承载和辐射能力为抓手,到2015年,省市共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试验区建设已具规模,体系基本形成。到2018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高等职业教育(含技工学校,下同)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从初级到高端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完整培养链条,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吸收企业参加职业教育质量评估。
健全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体制。适应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需要,强化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培养,使学生具备较强的适应产业发展和岗位迁移的基本能力。以职业资格标准为基础,形成不同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材体系和人才培养标准的一体化设计机制,充分体现开放性、多样性、系统性的特点。全面推行就业准入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证书体制,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十一)推进职业教育战略性结构调整。
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着力推进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统筹发展。整合市属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做大做强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市中心区域建设一批优质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加强市级统筹,以市中心区域为主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有条件的县可考虑集中力量办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