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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

  深化学校分配制度改革。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高层次人才和一线教学岗位倾斜的绩效分配制度。贯彻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和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功能和导向作用,激发教职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高等学校与地方或企业合作的项目,收益分配向骨干人员和第一线人员倾斜。完善教师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障体系。

  (三十一)建立新型学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

  完善新型高等学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引入竞争机制,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管理,实现高等学校后勤资源优化整合,提高后勤服务效率。推进后勤服务机构相对独立,探索建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及相应的用人制度和服务运营制度。拓宽后勤服务领域,为教学、科研、对外交往和师生工作学习生活提供全方位后勤服务保障。

  建立新型中小学后勤服务保障体系。增强统筹力度,加强资源整合,建立集团式、集群式、集约式中小学大后勤服务格局。实行多元化的投资模式,统筹发展高中、职中后勤。完善学校后勤生活用品的阳光采购制度,推行中小学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标引进优质企业从事学校生活服务、校产物业等经营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市场准入与监管机制。

  完善学生社会保险制度。创造条件,完善机制,全面推行大中小学生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险、学校食品安全责任险和学生实习责任险制度,有效提高学校及学生抗风险能力。

  建设“绿色生态校园”和“节约型校园”,指导各中小学开展节电节能、低碳环保意识,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第十章 加强教育交流和借力发展

  (三十二)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提高对外交流合作水平。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发展各种形式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主动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为学校的学、研、产服务,为创新人才的培养服务,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坚持政府与民间并举、双边与多边并行、兼顾平衡、保证重点、注重实效,促进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向全方位、多领域、高层次发展。拓展友好城市等合作平台和侨务渠道,建立教育交流合作机制,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水平。充分利用省内外、国外等高等教育资源,培养国际化人才。积极探索与国际接轨、有本地特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推行各级各类学校双语教学试点,努力培养理解多元文化、具有国际视野、懂得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专业人才。参与高等学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计划,鼓励支持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出国进修访问。

  (三十三)加强教育借力发展工作。

  充分利用省对山区教育、民族教育的扶持政策,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千校扶千校”行动计划,扩大结对帮扶对象数量,提高帮扶水平。挖掘市内优质教育资源,探索市内义务教育对口帮扶和学校对口支援工作的途径。借省内优质教育资源之力,推动我市与珠江三角洲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多种方式联合办学,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依托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区域职业教育中心,并辐射周边地区。加强与市、省、国外有实力的教育集团或企业合作,推进我市高校与其他地区的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受益面。

  (三十四)积极争取和引导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支持教育发展。

  加强与港澳教育更紧密合作与融合发展。巩固与港澳教育交流合作平台,拓展交流渠道,扩大合作领域,促进与港澳人才培养优势互补,深化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加强产学研结合,推进青少年交流互访。积极解决港澳人士子女在我市接受教育问题。积极争取和引导港澳同胞、海外侨胞由以支持初中、小学教育发展为主向支持高中阶段以上教育发展为主转变,由以物力资助为主向以物力资助和人力资助并重为主转变。推进与港澳职业教育在培养培训、师资交流、技能竞赛等方面的合作,着力引进省内外优秀人才和国际化人才,借鉴先进办学理念和经验,促进教育现代化,形成良性互动新机制。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第十一章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三十五)加强师德建设。

  坚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首位,加强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和修养,增强教师责任感、使命感、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深入开展崇教厚德、为人师表主题教育活动,促进广大教师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完善师德规范,健全激励机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清远市人民政府《颁布四项教育奖励制度的决定》,大力表彰在教书育人过程中辛勤耕耘、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优秀教师。健全师德监督机制,严格考核管理,对失德失范者加强教育,情节比较严重的给予必要处分,对学术腐败者进行惩戒。

  (三十六)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建立教师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机制,形成全员培训以远程教育为主、骨干培训以面授为主、个性化培训以校本为主的培训体系。改革和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健全教师培训网络和机构,充分利用本地教育资源,构建区域性教师培训中心。推进教师培训信息化,加快实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大规模、低成本、高效益培训教师特别是农村和边远山区教师。高度重视农村教师和校长培训,以提高业务素质和学历层次为重点,对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实行订单式培养或培训。全面推进清远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工程和各县(市、区)教师队伍“三名工程”,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重视班主任和辅导员培训,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引领力的名教师、名校长和名班主任。

  (三十七)提高中小学教师业务水平和地位待遇。

  促进城乡师资均衡配置。健全县域内公办中小学教师、校长定期交流制度,积极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完善城镇优质学校教师对口支援农村和薄弱学校制度,继续加大市直属学校在职教师支援农村和薄弱学校支教工作,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有计划地安排城镇小学高级教师到农村或薄弱学校支教。在2010年底前全面解决全市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

  提升农村教师队伍素质。深入实施高等学校毕业生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吸引优秀毕业生到全市农村和边远山区任教。与师范院校共同建立农村教师定向培养机制,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农村教师攻读教育硕士学位资助计划,为农村教师提升学历水平创造良好条件。扩大师范生实习支教、置换农村教师培训规模,加快促进农村教师队伍提高素质。

  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建立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制度。改善农村教师工作条件,对长期在农村任教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评定等方面实施倾斜政策,贡献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建设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积极探索教师住房优惠政策。完善并落实教师医疗、养老、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制度,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到农村和边远山区从事基础教育工作。

  (三十八)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

  完善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制度,推进技工学校 “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加快筹建清远市公共实训中心,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同时以省内外高校和企业实训基地为依托,努力探索建立“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新机制,通过校企合作途径提高专业课教师实践教学能力。鼓励各级政府设立专项经费,建立特聘教师制度,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聘请优秀专业人才担任兼职教师,支持职业院校选派骨干教师到国内外培训。建立教师实践培训基地,落实专业课教师每年不少于两个月到企业参加实践的制度。加强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联合建立技术创新平台,为专业领军人才充分发挥培养人才、创新技术的作用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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