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加快建设低消耗、高效率的现代产业体系。
(1)推进银行、证券、保险业持续均衡协调发展,构建国内一流的区域性产业金融创新、信息、配套服务中心。以海港和空港的配套建设为重点,支持拓建物流服务网络体系,发展骨干型物流企业。发展壮大传媒出版、书刊发行、影视制作、动漫游戏、演艺娱乐等优势文化行业,培育发展创意设计、数字影视、艺术培训等新兴文化产业。加大机械、服装、钟表、家具、印刷包装和黄金珠宝等传统优势产业的技术和生态化改造力度,引导向清洁加工与生态设计相结合转变,减少污染,提高产品科技含量、附加值和生态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交通运输委、文体旅游局、金融办)
(2)拓展先进制造业的前沿领域,大力发展数字化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制造为主转变。加快互联网、生物医药、新能源、物联网、新材料、节能环保、精细化工、航天科技、平板显示等战略性产业,从源头规划产业生态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
8.产业生态化调整。
(1)加快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健全质量监督和检验检测体系,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完成生态农业区、生态农业带、生态农业圈的建设,逐步建立配套的农业环境监测体系和绿色食品认证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场监管局)
(2)以奶牛粪便和废水资源化处理以及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为重点,建设光明农场生态农业园。(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光明新区管委会)
(3)重视产业供应链生态化管理,鼓励制造商回收和处理报废产品,建立产品制造、运输、销售、维护、报废、回收再利用一体化服务体系。加强纺织服装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深度处理、边角料的再利用、环保型原材料的研发、服装的绿色设计。推出家具业行业环境标签制度,扩大绿色环保家具的生产规模和出口规模。优化全市商业网点布局,建立辐射面广、结构合理、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和竞争有序的商业网点体系。(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
(4)加大电子、电力、电镀、珠宝、纺织印染重点行业推进清洁生产的力度。(责任单位:市人居环境委、科工贸信委)
(5)推进月亮湾、嘉达高科国家合成树脂功能新材料产业化示范基地、电镀线路板行业、银星工业园四大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区建设。推进绿色物流,促进逆向物流即回收物流体系发展。推行新型墙体材料,禁止使用粘土砖,推广使用高强度钢筋和高性能混凝土,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生态建筑。开展废弃物分类回收,分类回收设施分布率达到95%以上。创建绿色景区,比例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城管局、文体旅游局)
(三)以优化能源结构为核心,构建高效能源利用体系。
9.清洁能源利用。
稳步推进LNG利用工程,完成80万户天然气转换工程,推进电厂“油改气”以及LNG替代燃料油和柴油工作。加快岭澳核电三期、深圳滨海电厂、抽水蓄能电站等高效、清洁电源项目前期和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住房建设局)
10.能源梯级利用。
建设南山、南天、宝昌、钰湖、福华德等区域热电联产系统能源资源综合供应基地。开展天然气冷能和压能综合利用。建设分布式能源系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
11.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推广太阳能光热应用建筑面积不少于1600万平方米。加快推进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太阳能屋顶计划、兆瓦级储能电站和太阳能-LED产品应用工程建设。加快风能发电示范项目建设,完成风能资源测评工作,建设2-3个风电场示范项目。积极开展生物柴油、燃料乙醇、沼气等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加快实施大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住房建设局)
(四)以节能降耗为核心,打造节能型城市。
12.工业节能。
(1)加快推进输、变、配电设备节能技术改造。推进500千伏电压等级骨干环网等重点电网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
(2)玻璃行业推广富氧和全氧燃烧技术、炉窑全保温技术、电助熔技术和鼓泡技术,开展玻璃窑炉余热利用技术改造。推广使用变频电机、稀土永磁电机等高效节能机电产品,加速淘汰落后的高能耗机电工业设备和产品。对重点用能单位采取限期节能降耗措施,引导企业开展节能技术研发和改造。(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
(3)组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装置检定、能源计量数据核查等节能降耗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3.建筑节能。
(1)推进绿色建筑试点,实施新建建筑能耗标识制度全过程节能制度,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建成一批太阳能光热、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和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
(2)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制定民用建筑能耗定额和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到2015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
14.交通节能。
(1)推进机动车用油达到国Ⅳ标准,加强油站、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严格执行在用车环保证分类标志制度以及检测和维护(I/M)制度,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加速淘汰高耗能且尾气排放长期超标的老旧汽车。逐步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的一体化交通体系。到2015年,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60%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居环境委、市交通运输委)
(2)强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到2012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4万辆,建设公交大巴充电站50个,公务车充电桩2500个,社会公共充电站200个,充电桩10000个;到2015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累计达到10万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委、财政委)
15.商贸、餐饮酒店、公建和政府机关节能。
(1)在大型商场、超市、购物中心、酒店开展节能降耗,调高空调温度、改造空调设施、使用节能灯具、实施电梯节能改造。(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
(2)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与监测,严格执行空调控制温度26℃。(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3)在城市道路、市政公园、地下车库、交通设施及广场、车站推广使用太阳能-LED等节能产品,到2015年,实现道路照明节能30%以上。(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4)开展政府机关节能减排绩效评估和审计,加强公务车能耗管理,加大节水、节材力度,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从随手关灯、空调的温度控制或者双面打印等细节入手,率先垂范,把政府打造成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典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机关事务管理局、住房建设局)
16.居民节能。
推广高效节能电冰箱、空调器、电视机、洗衣机、电脑等家用电器。鼓励住宅小区安装太阳能灯具或太阳能-LED灯。鼓励居民使用节能节水认定产品、能效标识产品、环境标识产品、无公害标识产品等绿色标志产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财政委、人居环境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各区政府)
(五)以污染减排和生态修复为核心,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
17.推进污染减排工程。
(1)完成滨河、罗芳2座污水处理厂改造,建成光明、横岭二期、南山二期、沙田、西丽、上洋等一批污水处理厂,到2012年,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22万吨/日。新增800公里污水主干管道和500公里排水支管,福田、南山、罗湖、盐田基本实现雨污分流。健全污水处理服务费与污染物削减量、污水处理量挂钩的考核体系。(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2)推进二氧化硫减排,到 2015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削减0.87万吨。(责任单位:市人居环境委)
18.加大污染治理力度。
开展观澜河、龙岗河、茅洲河、深圳河、福田河、新洲河、布吉河综合治理。加强重要水源地的环境治理、水污染控制与水质保护工作,完成13宗主要供水水库的隔离网工程建设,确保全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全面实行封闭管理。(责任单位:市人居环境委、水务局)
19.开展生态修复工程。
开展饮用水源、红树林、采石场生态修复工程。(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委、水务局、农业局)
20.完善生态系统建设。
(1)严格执行生态控制线,逐步清退基本生态线内不符合规定的现状建设用地。(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委)
(2)构建以梧桐山、塘朗山、羊台山、七娘山等为核心的大型生态绿地。规划建设区域绿道300公里、城市绿道500公里、社区绿道1200公里;园林绿化面积950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城市管理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六)以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为核心,培育静脉产业体系。
21.推进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
(1)开展城区雨水收集利用和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建设,2015年底前建成10个以上低冲击开发(LID)雨水综合利用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财政委)
(2)推进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开展海水资源综合利用,推广海水直流冷却和循环冷却,建设3个海水淡化技术示范项目,到2015年,海水直接利用规模达100亿立方米/年。逐步建立污泥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寮坑、老虎坑、南山、上洋4座污泥处理厂,以南山污泥干化项目为重点,实现污泥减量化和资源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居环境委、水务局)
22.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和资源综合利用。
(1)规划45万平方米的再生资源分拣项目,建设新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规划国土委)
(2)建立5个以上建筑垃圾综合回收利用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
(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要求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科工贸信委、人居环境委)
(4)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推进相关项目建设,2011年底前完成罗湖区、宝安区、龙岗区餐厨垃圾综合利用及深圳市城市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发展改革委)
(5)完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加快推进龙岗区工业危险废物处理基地、工业危险废物焚烧处理基地、飞灰综合处置基地和废弃剧毒品应急处置基地等危险废弃物焚烧中心和医疗废物处理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和监控体系建设。规划建设宝安老虎坑、平湖白鸽湖、东部和清水河循环经济环境园。(责任单位:市人居环境委、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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