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工作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协办单位
| 时间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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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建筑节能。
| 52.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制定民用建筑能耗定额和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到2015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0万平方米。
| 市住房建设局
| 市发展改革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统计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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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建成一批太阳能光热、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和示范基地。
| 市住房建设局
| 各相关部门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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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交通节能。
| 54.推进机动车用油达到国Ⅳ标准,加强油站、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严格执行在用车环保证分类标志制度以及检测和维护(I/M)制度,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加速淘汰高耗能且尾气排放长期超标的老旧汽车。
| 市人居环境委
| 市交通运输委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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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逐步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的一体化交通体系。到2015年,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60%以上。
| 市交通运输委
| 各相关部门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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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强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到2012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4万辆,建设公交大巴充电站50个,公务车充电桩2500个,社会公共充电站200个,充电桩10000个,到2015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累计达到10万辆。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交通运输委
市财政委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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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商贸、餐饮酒店、公建和政府机关节能。
| 57.在大型商场、超市、购物中心、酒店开展节能降耗,调高空调温度、改造空调设施、使用节能灯具、实施电梯节能改造。
| 市科工贸信委
| 各相关部门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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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与监测,严格执行空调26℃的控制温度。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住房建设局
| 各相关部门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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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在城市道路、市政公园、地下车库、交通设施及广场、车站推广使用太阳能-LED等节能产品,到2015年,实现道路照明节能30%以上。
| 市城管局
| 各相关部门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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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开展政府机关节能减排绩效评估和审计,加强公务车能耗管理,加大节水、节材力度,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从随手关灯、空调的温度控制或者双面打印等细节入手,率先垂范,切实把政府打造成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典范。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科工贸信委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住房建设局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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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居民节能。
| 61.推广高效节能电冰箱、空调器、电视机、洗衣机、电脑等家用电器。
|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委
| 市科工贸信委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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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鼓励居民家庭使用节能产品,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安装太阳能灯具或太阳能-LED灯。
| 市科工贸信委
市住房建设局
| 各区政府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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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鼓励居民使用节能节水认定产品、能效标识产品、环境标识产品、无公害标识产品等绿色标志产品。
| 市发展改革委
市科工贸信委
市水务局
市人居环境委
| 各相关单位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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