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负责监督企业遵守工会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负责协助、敦促企业建立完善工会组织;协调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协调落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负责推进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建设;牵头组织企业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心理健康、精神文化关怀等活动;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开展职工心理健康咨询,加强对职工心理辅导。
团市委:负责推进“两新”组织团建工作和开展志愿者工作。
市妇联:负责企业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关爱帮扶工作。
市工商联、市企业联合会:引导企业规范管理,提高用工管理水平;加强对企业信息收集、调研、反馈,为有关部门提供企业信息共享;联合有关部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市工商局:负责劳务派遣公司的审批、注册登记工作;对照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负责劳务派遣公司监督管理工作;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劳务派遣公司及企业的违法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开展劳资纠纷排查化解行动
1、开通“新莞人维权绿色通道”。对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生产工人申请追讨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优先提供法律援助,义务帮助其维权。(由市司法局负责)
2、开展劳资隐患排查。依托村一级劳动服务站基层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劳资隐患地毯式排查,及时发现、及早化解劳资矛盾,清理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实现年内排查企业2万家次。(由市人力资源局牵头,各镇街配合)
3、开展劳务派遣用工清理行动。从今年第三季度开始,对我市劳务派遣公司的招用工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规范其合同签订、工资支付行为,防止非法劳务派遣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由市人力资源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工商局配合)
4、加大非法用工打击力度。做好涉及未成年人劳动监察工作。结合《东莞市举报介绍、使用童工违法行为奖励实行办法》,依法查处用人单位介绍、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做好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的用工备案手续。(由市人力资源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二)建立健全劳资纠纷预警机制
5、探索举报企业违法行为奖励制度。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举报奖励制度。有条件的镇街可自行制订企业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社会力量强化企业守法监督,形成防范打击企业违法行为的合力。(由各镇街、市人力资源局、市社会保障局、市安监局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