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0】2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兰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兰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及时、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国务院《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甘肃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兰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兰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1.5 灾害分级
  按规模大小和危险程度,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四级:
  地质灾害灾情等级划分一览表
等 级 
 | 特大型(Ⅰ级) 
 | 大型(Ⅱ级) 
 | 中型(Ⅲ级) 
 | 小型(Ⅳ级) 
 | 
死亡人数X(人)或直接经济损失Y(万元)  
 | X≥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