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展核医学工作的医疗机构。重点检查永久性籽粒插植治疗技术。
  (二)工作内容
  1.《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持证情况;
  2.新、改、扩建放射治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与审查情况,放射治疗设备状态监测情况;
  3.模拟定位机、放疗计划系统和放疗剂量仪等放射治疗质量控制设备的配置情况;
  4.制定和执行放射治疗质量保证管理制度情况;
  5.专职医学物理人员配备情况;
  6.对放射工作人员开展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家户情况;
  7.放疗场所安全警示标志和放疗设备安全联锁有效情况;
  8. 永久性籽粒插植治疗工作的防护质量保证情况。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2010年11月)为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省卫生监督所根据卫生部监督检查方案,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10年12月)为医疗机构自查阶段。各医疗机构根据《实施方案》要求,针对本单位放射诊疗安全防护情况(附表1内容)进行自查。
  第三阶段(2011年1-2月)为省级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阶段。各市卫生监督所配合省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医疗机构的自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省卫生监督所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总结,统计、汇总数据,于2月25前上报省卫生厅。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放射诊疗工作单位要充分认识放射防护工作的重要性,本着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安全防护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自律性。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做好自查工作。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狠抓落实,明确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突出重点开展自查工作,及时发现隐患,提高放射诊疗质量控制水平。
  (三)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认真细致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四)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放射诊疗安全防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艰巨而复杂,应当按照整顿与建设并举,审查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常态监管与专项检查相兼原则,通过专项检查工作,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附表:
  放射诊疗安全防护检查表
| 医院名称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地址 |  | 邮编 |  | 
| 放射诊疗许可情况 | 有(  )无(  ) | 发证时间 |  | 
| 从事放射治疗的放射工作人员数 |  | 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数 |  | 职业健康体检人 数 |  | 个人剂量监测人数 |  | 
| 医学物理人员 | 专职医学物理师人数     ;具有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人数   。 | 
| 永久性籽粒插植治疗 | 是否开展永久性籽粒插植治疗 是( )否( );有无专用的治疗计划系统   有( )无( );有无测量粒子源活度的剂量仪 有( )无( );有无辐射防护检测仪表 有( )无( )。 | 
| 放疗场所 | 机房  间,有安全警示标志机房  间 | 
| 设备 | 设备 数量 |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台数 | 建设项目 审查情况 | 安全联锁情况 | 2010年状态 检测情况 | 2010年治疗人次数 | 
| 预评价 审核 | 竣工 验收 | 检测 台数 | 合格 台数 | 
| IMRT | --- | ---- | ---- | ---- |  |  |  |  | 
| 加速器 |   |   |   |   |   |   |   |   | 
| 钴-60治疗机 |   | ---- |   |   |   |   |   |   | 
| 头部γ刀 |   |   |   |   |   |   |   |   | 
| 体部γ刀 |   |   |   |   |   |   |   |   | 
| 头部X刀 |   |   |   |   |   |   |   |   | 
| 后装治疗机 |   | ---- |   |   |   |   |   |   | 
| 质子治疗机 |   |  |   |   |   |   |   |   | 
| 配 套 设 备 | 
| 放疗剂量仪 | 有( )   台   无( )  | 放疗剂量扫描装置 (二维或三维水箱) | 有( )    套 无( )  | 
| TPS | 有( )  无( ) | IMRT验证模体 | 有( )  无( ) | 
| 模拟定位机 | 有( )  无( ) | 校准水模 | 有( )  无( ) | 
| CT模拟机 | 有( )  无( ) | 个人剂量报警仪 | 有(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