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苏府通〔2011〕1号)
  经省政府《关于批准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2010年度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通知》(苏政地〔2010〕1274号)批准,同意我市高新区(虎丘区)征收集体土地7.1133公顷,其中耕地5.0864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2010年度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苏州高新区东渚镇阳山村1、3、4、5、7、8组;浒墅关分区石林村8组,新民村4、5组。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苏州高新区东渚镇阳山村1组0.3833公顷,其中耕地0.2144公顷;
  (二)苏州高新区东渚镇阳山村3组0.4136公顷,其中耕地0.3965公顷;
  (三)苏州高新区东渚镇阳山村4组0.3279公顷,其中耕地0.3153公顷;
  (四)苏州高新区东渚镇阳山村5组0.5105公顷,其中耕地0.4999公顷;
  (五)苏州高新区东渚镇阳山村7组1.0246公顷,其中耕地0.1882公顷;
  (六)苏州高新区东渚镇阳山村8组0.4141公顷,其中耕地0.3999公顷;
  (七)苏州高新区浒墅关分区石林村8组0.3357公顷,其中耕地0.2654公顷;
  (八)苏州高新区浒墅关分区新民村4组2.8311公顷,其中耕地2.3350公顷;
  (九)苏州高新区浒墅关分区新民村5组0.8725公顷,其中耕地0.4718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 地类名称 | 面积 (公顷) | 土地补偿费标准 | 安置补助费 标准 | 
| 耕 地 | 5.0864 | 30万元/公顷 | 3万元/人 | 
| 林 地 | 0.1997 | 36万元/公顷 | / | 
| 其他农用地 | 0.9554 | 30万元/公顷 | / | 
| 建设用地 | 0.8718 | 30万元/公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