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地区公安局消防局关于喀什地区第十六个“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0〕16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喀什地区公安局消防局关于《喀什地区第十六个“119”消防宣传日活动方案》经行署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喀什地区第十六个“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方案
今年11月9日是全国第十六个法定 “119”消防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确定为“全民关注消防、生命安全至上”。为更加全面深入的推进《
消防法》社会化宣传工作,普及消防知识,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消防宣传氛围,同时全面展示消防部队“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良好形象,地区行署决定从11月3日至9日在全地区开展“119”消防宣传周系列活动。
一、指导思想
充分利用“119”消防宣传日这一有利时机,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为指导,努力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消防队伍的重要批示精神,提高全民消防意识,全力整改火灾隐患,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构筑和谐社会。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各项宣传活动顺利开展,由行署领导及各相关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消防安全宣传活动的组织策划、实施和督办。
组 长:刘夏宁 行署副专员
成 员:段建华 地区安监局局长
郑旭光 地区公安局党委委员
曹卫青 地区公安局消防局局长
穆特力甫·阿布都克热木 地区教育局局长
黄 波 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艾斯拉·阿不力孜 地区文体局副局长
郭渭安 地区民宗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落实工作,办公室设在地区公安局消防局防火监督处,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派出相关业务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