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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地区公安局消防局关于喀什地区第十六个“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四)举办一次大型人员密集场所灭火和逃生演练活动。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要集中组织开展全民灭火和逃生自救演练,尤其要组织机关、学校、医院、社区居民和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大规模的灭火和逃生自救演练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群众参加,切实营造出“铺天盖地”、“全民参与”的宣传氛围,努力做到人人受到宣传教育培训、人人掌握消防常识、人人学会逃生自救技能。

  (五)全面开放消防站,加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宣传力度。各县(市)消防站在“119”消防宣传周期间要全天对外开放,要组织当地新闻记者和市民开展消防铁军探营活动,让广大记者和市民零距离接触应急救援队伍。要通过宣传报道,向社会宣传新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展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在社会抢险救援中的英勇事迹,在全社会形成浓厚舆论氛围。各级消防部门要及早做好“119”消防宣传周期间开放的准备工作,提高讲解员的讲解水平,丰富现场展示内容,根据不同群体强化针对性和互动性,加强对广大群众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尤其是要把逃生演练作为一项重点内容。要主动联系宣传、教育、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团体及社区,组织学校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员工到消防站参观。

  (六)开展学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119”消防宣传周期间,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组织教育、消防部门联合开展“自治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授牌仪式(名单及牌匾另发)。要组织开展为中小学生上一堂消防知识课,开一次以“珍爱生命”为消防主题的班会,举办一场火灾疏散逃生演练,组织学生观看《消防安全进学校知识片》、开展消防服务活动等,教育中小学生从小培养消防安全意识,掌握逃生自救能力。

  (七)组织开展社区和农牧区消防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协调各部门以消防宣传“五进”为载体,结合冬季火灾特点,组织各街道办、乡镇、村委会开展好城市社区和农牧区的消防宣传活动。要通过设立咨询台、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播放《家庭消防安全知识动画片》和农村消防宣传片、音频光碟,组织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运动会、小型消防文艺演出等形式,向广大居民和农牧民普及消防常识,传授灭火自救技巧。尤其是要重点关注农村、社区留守人员等弱势群体,开展“面对面”、“上门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八)组织开展消防宣传进清真寺活动。一是在“119”消防宣传周期间,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协调消防、文化、安监、公安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当地所有的清真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要组织清真寺阿訇和宗教人士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以灭火器的使用、火灾自救逃生等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为主要内容;三是与宗教部门协调,要求清真寺阿訇利用“居玛日”讲经之机,对穆斯林群众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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