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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0年省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9.建立了商品购进、库存、销售及门店管理的信息管理系统。

  (二)优化提升配送中心准入条件。

  1.必须是我省2005-2009年期间省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参加的承办企业;

  2.在2005-2009年期间,配送中心已经投入使用并发挥配送功能;

  3.日用品配送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配送商品品种(单品)5000种以上,已经发展日用品连锁店原则上不少于10个;或农资配送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配送农资商品品种500种以上,已经发展农资连锁店原则上不少于100个。

  (三)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当地财政局按照规定,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有关申报工作(省直有关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申报),并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加具意见后,报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地级市以上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将本地区申报企业的材料审核汇总后统一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

  (四)申报材料。

  1.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推荐;

  2.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验收报告;

  3.企业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条件、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新增销售收入、利润、税收等)以及增加社会就业等;

  4.《广东省省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2010年度省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中心项目申报表》(附件3),须附每个配送中心的内、外部彩色照片各一张(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实际相符”);

  5.申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6.涉及药品经营或设立药品专柜的需提供药品零售经营资格证以及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经验收合格,同意上报”的意见;

  7.当地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有关企业税收证明(包括纳税金额)。

  申报材料需用文字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报送,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邮箱wcqxsc@126.com(文档用Word,表格用Excel软件制作)。

  (五)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请于10月24日前由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汇总后统一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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