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市公安局关于常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0〕11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市公安局制订的《常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常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
(2010年7月)
为确保全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顺利进行,根据《江苏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苏政办发〔2010〕84号)的部署和要求,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市公安局决定在前期开展实有人口调查工作的基础上,从现在起至今年9月30日开展户口整顿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继续深化实有人口专项调查,全面登记掌握以居(村)委会为单位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人户分离人员、境外人员、无户口人员的情况和数据资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决户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户口登记项目更加齐全准确,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为全市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准确翔实的户籍人口资料。
二、方法步骤
户口整顿工作分为前期准备、入户调查、问题整改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成立户口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在前期开展实有人口专项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户口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逐级动员部署。选调和培训户口整顿工作人员,落实专项经费,配备必要的装备。以居(村)委会为基本单位,核对清理门楼牌,全面掌握人口居住地的基本情况,参照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地图,绘制辖区平面图。做好户籍资料的清理核对,利用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警务综合平台等应用系统,打印辖区实有人口基本资料供上门核对。印制有关表格和宣传资料,做好宣传发动。
(二)入户核对阶段。户口整顿工作人员携带实有人口资料和相关登记表格逐户、逐人、逐项核对,重点查清登记常住人口中重复户口、人户分离和户口待定人员,因参军、死亡等原因应销未销户口人员以及未登记的暂住人口和境外人员,注意发现和登记项目差错。对前期实有人口专项调查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把尚未入户调查核对的出租房屋和人户不一致人员作为重点,再次上门核实人户情况,通过入户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常住人口、户口待定人员、暂住人口、境外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采集登记的暂住人口信息、寄住人口、流出人口和户口待定人员信息分别在48小时和一周内录入警务综合平台,并于24小时内在警用地理信息系统中进行上图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