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重新印发建筑工地与地铁运营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分级认定试行标准和办法的通知

  二、高支模工程

风险

等级

破坏后果

诱发事故的各种原因

特别

重大

 

浇筑混凝土施工,支架系统构造失稳变形屈服,可能会导致顶部施工中的建(构)筑物坍塌,造成作业人员或途经路人的伤亡和周边建(构)筑物或设备的重大损失。

 

⒈专项方案未经审批、或专项方案的主要技术参数无校核、或没有按照专项方案施工。

⒉模板工程未经各方验收就投入使用,或验收手续不严谨。

⒊支撑的构造材料事前没有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测,使用不合格的钢管、扣件或使用其他替代物。

⒋支撑系统的立杆、立杆可调支座、纵横水平连杆、剪刀撑、扣件等构件的搭设和安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⒌承载支架立杆的地基承载力无校验,承载能力达不到要求;立杆底部无设垫板、垫块。

⒍地基无排水措施或措施失效,地基被水泡浸而降低承载力

⒎混凝土浇筑过程和凝固期没有进行模板体系的沉降、变形监测,未能发现事故预兆。

重大

支架构造的搭设施工中,支撑系统未达到刚性和稳定性的性能要求,作业面上局部存在集中荷载或动荷载,可能会导致支架局部失稳坍塌,造成作业人员伤亡。

⒈施工现场没有管理人员和安全员实施组织管理和监控,或未能发挥作用。

⒉管理人员无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⒊交叉作业,没有统一指挥管理。

⒋施工人员违章作业。

 

较大

在恶劣、潮湿的施工环境中作业,由于临时施工用电设施安全性能差,或施工机械的安全保护装置失灵、欠缺,可能会造成作业人员的群死群伤。

⒈临时用电设施投入使用前无验收,过程中无检查,用电设施安全性能差,未达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规定。

⒉配电设施的操作人员不懂专业知识无证上岗。

⒊施工机械设施,如电焊机、混凝土泵输送管理、布料杆等,投入使用无进场验收检查手续,或使用当中无进行维护保养,导致安全保护装置缺失或失效。

⒋施工机械安置使用位置不当,或违反作业范围内不应有其他作业人员在场的规定。

一般

搭设模板或浇筑混凝土施工时,预留洞口防护或临边防护不严以及物料乱堆放,可能会造成作业人员高处坠落或物体打击伤害。

⒈高处作业不设防护。

⒉临边、洞口防护设施简陋。

⒊施工现场无安全检查。

⒋临边堆放材料、杂物。

检 查 内 容

依据的条例、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00)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

省建设厅《广东省建设工程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粤建监字[1998]027号)

市建委《关于公布高支模工程施工方案审查推荐专家名单的通知》(穗建筑[2006]241号)

 

参考以下的内容进行检查,根据发现的问题判定高支模系统存在的风险等级,责令责任单位及时整改。

⒈专项方案编制和审核、论证

⑴高支模是指高度大于或等于4.5米的模板及其支架系统。高支模方案应有计算书。计算书应包括施工荷载计算,模板及其支架系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抗倾覆等方面的验算,支承层承载的验算。

⑵对已重复使用多次的模板、支架材料,应作必要的强度测试,技术方案应以材料强度实测值作为计算依据。

⑶对于特殊的工程结构,当模板面非水平面或施工荷载不均衡时,应按整体稳定性和抗倾覆能力计算确定水平拉杆、剪刀撑的设置。

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高大模板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施工企业聘请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⒉材料、构造与现场有关条件要求

⑴高支模应采用钢支撑作立杆,不得使用竹木作立杆,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搭设支撑。

⑵作为高支模主要构造材料的钢管、门式架、扣件在投入使用前应抽样检验。

⑶高支模立柱4.5米以下部分,应设置不少于两道的纵横水平拉杆;立柱4.5米以上部分每增高1.5米应相应加设一道水平拉杆。剪刀撑应纵横设置,且不少于两道,其间距不得超过6.5米;支撑主梁的立杆必须设置剪刀撑。

⑷支架立杆对接接头的分布、支架立杆上下可调支座螺杆的伸出长度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⑸支架立杆基础必须坚固,按设计计算要求严格控制支架沉降量。立杆的支承面是泥土地面时,应采取排水措施,并应在平整、夯实后必须做板压测试,加设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垫块支承立杆。

 

⒊高支模验收与施工现场监控

⑴支模分段或整体搭设安装完毕,经企业技术和安全负责人或其书面委托人主持分段或整体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钢筋安装。

⑵支模验收必须以专项施工方案对照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必须参加验收并签字。

⑶支模验收时必须使用扭力矩板手检查扣件螺栓的拧紧扭力矩。

⑷支模搭设、拆除和混凝土浇筑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支模底下,并由安全员在现场监护。

⑸混凝土浇筑及凝固期,施工单位必须对支撑系统和浇筑物进行沉降、变形监测,发现异常现象时应立即暂停施工,迅速疏散人员,待排除险情并经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检查同意后方可复工。

⑹ 实施拆除模板支架和模板前,必须有混凝土强度报告和经批准的拆除模板申请报告方可施工。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