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市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新兴产业发展,掌握未来发展主动权,加快提升我市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为目标,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等新兴产业,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创建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培养一批大企业大集团,打造一批千亿级特色产业基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努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和区域竞争优势。
二、主要目标
--产业规模实现倍增。到2013年,全市新兴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销售收入超过8660亿元,年均增速超过28%,在2010年的基础上实现翻番。其中:新材料2340亿元,年均递增约27%;新能源1570亿元,年均递增约30%;高端装备制造3370亿元,年均递增约26%;生物技术和新医药510亿元,年均递增约34%;节能环保产业460亿元,年均递增32%;软件和服务外包230亿元,年均递增约30%;物联网180亿元,年均递增约35%。
--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到2013年,我市新兴产业领域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超过3%,技术对外依存度小于50%;在企业授权专利中,新兴产业专利量占比达到40%以上;围绕新兴产业建设30个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工程、检测)中心,建设50个市级企业技术(工程、检测)中心,建设50个校(院)企联盟。
--产业竞争力大幅提升。到2013年,全市新兴产业领域年销售收入超100亿企业4家,超50亿企业10家,形成光伏、半导体照明、创意、新能源车辆等一批在国内有影响的特色新兴产业集群。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1.各类支持产业、科技、人才等财政资金向新兴产业倾斜。各专项资金牵头部门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上年度用于支持新兴产业特别是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额度和占比。
2.发挥五大产业和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专项资金的作用。支持以“一核八园”为重点、其他园区为补充的新兴产业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重要平台。辖市、区也要整合相关资源,加大配套投入。
3.鼓励、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兴产业发展的支持。从五大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以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如实施成效显著,以后继续安排。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兴产业的股权投资。
(二)引导产业规模化发展
1.加快特色产业园区发展。推动新兴产业向“一核八园”和省级特色产业基地集聚,着力培育和发展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智能电网、生物医药、软件动漫、新能源车辆、半导体照明、功能新材料等一批特色产业园区,积极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各辖市、区要根据各自特色园区产业定位和规划要求,积极推进产业向园区聚集,项目、技术、资金、人才等资源向园区集中,促进集聚、集约发展。
2.培育重点企业。制定实施新兴产业龙头企业发展计划,按照三星级以上企业、已经或拟上市的高成长性企业和规模以上领军型海归创业企业三个层次,每年排出100个左右企业,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各类要素向新兴产业龙头企业集中。引导、鼓励中小企业为骨干龙头企业提供协作配套,形成我市特色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