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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罗田县大别山森林公园列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罗田县大别山森林公园列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鄂政函〔2010〕256号)


罗田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报大别山省级旅游度假区的请示》(罗田政文〔2010〕3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大别山森林公园列为省级旅游度假区。大别山森林公园旅游度假区位于罗田县境内,北与安徽金寨县交界,东与英山县毗邻,西、南分别与罗田县胜利镇、河浦镇、白庙河乡接壤,下辖天堂寨、薄刀锋、青苔关、九资河、天堂湖5个景区,总面积300平方公里。
  二、大别山森林公园旅游度假区是以生态观光、休闲度假为主要功能的综合性旅游度假区,要坚持旅游开发规划先行的原则,尽快编制和完善旅游度假区的发展总体规划,报省旅游局商有关部门审批。
  三、大别山森林公园旅游度假区要坚持“保护第一、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及配套设施,改善景区环境质量,加强旅游资源和生态保护,提高旅游景区服务和管理水平,促进当地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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