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广东省肉鸡标准化养殖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请各地级市畜牧兽医部门根据项目指标以1:1.5比例(以四舍五入计算)做好组织申报工作。项目县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和实地核查,会同财政部门联合上报地级市畜牧兽医和财政部门审核。各地级市畜牧兽医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将申报材料于2011年1月10 日前报省畜牧兽医局。申报材料包括各市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和养殖场申报书(见附件5)一式二份,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gdxmjxmc@126.com。

  顺德、兴宁、封开等3个省直管县由县级部门直接报省。

  (三)项目验收

  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组按照农业部《肉鸡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进行评审验收。按照申请验收的时间和顺序,根据验收结果确定享受国家补贴的养殖场户名单。

  申请验收流程:养殖场(户)向当地县级畜牧兽医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县、市级畜牧兽医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逐级审核后将养殖场户名单于2011年3月30日前书面上报省畜牧兽医局,省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顺德、兴宁、封开等3个省直管县由县级部门直接报省。

  (四)资金拨付

  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将符合条件的标准化养殖场户名单在媒体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10日内,省财政厅将补贴资金拨付市、县级财政局,县级财政部门会同畜牧兽医部门于资金到账10日内拨付给养殖场户。

  五、项目管理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抓好项目的监督管理,落实责任制,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各级项目实施领导协调小组,加强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项目实施领导协调小组由畜牧兽医部门和财政部门相关业务部门主管领导共同组成,主要负责项目管理、组织实施、落实措施、检查督导等。项目实施领导协调小组名单如下:

  陈福林  广东省农业厅党组成员、巡视员

  戴运龙  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

  罗展光  广东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施映民  广东省财政厅农业处副处长

  (二) 明确责任,分工负责

  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负责制定全省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和上报,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县级财政部门,组织技术培训和项目检查。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等。各级畜牧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强化监督与管理

  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督导和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严肃处理。各有关市县(区)结合当地财力,地方财政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各级畜牧部门、财政部门要设立项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服务、协调和监督,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省农业厅项目监督举报电话:020-37288900

  省财政厅项目监督举报电话:020-83170280

  附件:1.肉鸡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

  2.各市优先列入奖励名单的肉鸡标准化示范场

  3.各市肉鸡标准化养殖以奖代补项目指标

  4.肉鸡标准化养殖扶持项目申报汇总表

  5.肉鸡标准化养殖扶持项目养殖场申报表(略)

  附件1:
  肉鸡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

申请验收单位: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必备条件(任一项不符合不得验收)

1.场址不得位于《畜牧法》明令禁止的区域。

可以验收o

不予验收o

2.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无非法添加物使用记录。

3.种禽场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4.拥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建立完整的养殖档案。

6.年出栏量不低于10万只,单栋饲养量不低于5000只。

项目

考核

内容

考核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满分

得分

扣分原因

一、选址和布局

(20分)

(一)

选址

(5分)

距离主要交通干线、居民区500米以上,距离屠宰场、化工厂和其他养殖场1000米以上,距离垃圾场等污染源2000米以上。

2

 

 

地势高燥,背风向阳,通风良好。

2

 

 

远离噪音。

1

 

 

(二)

基础

条件

(4分)

有稳定水源及电力供应,水质符合标准。

2

 

 

交通便利,沿途无污染源。

1

 

 

有防疫围墙和出入管理。

1

 

 

(三)

场区

布局

(4分)

场区的生产区、生活管理区、辅助生产区、废污处理区等功能区分开,且布局合理。粪便污水处理设施和尸体焚烧炉处于生产区、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4

 

 

(四)

净道

与污道

(3分)

净道、污道严格分开。

2

 

 

主要路面硬化。

1

 

 

(五)

饲养

工艺

(4分)

采取全进全出饲养工艺,饲养单一类型的禽种,无混养。

4

 

 

 

 

       

二、生产

设施

(30)

(一)

鸡舍

建筑

(5分)

鸡舍建筑牢固,能够保温。

2

 

 

结构具备抗自然灾害(雨雪等)能力。

2

 

 

鸡舍有防鼠、防鸟等设施设备。

1

 

 

(二)

饲养

密度

(2分)

饲养密度合理,符合所养殖品种的要求。

2

 

 

(三)

消毒

设施

(8分)

场区门口设有消毒池或类似设施。

2

 

 

鸡舍门口设有消毒盆。

2

 

 

场区内备有消毒泵。

2

 

 

场区内设有更衣消毒室。

2

 

 

(四)

饲养

设备

(10分)

安装有鸡舍通风设备。

4

 

 

安装有鸡舍水帘降温设备。

1

 

 

鸡舍配备光照系统。

1

 

 

鸡舍配备自动饮水系统。

2

 

 

场区无害化处理使用焚烧炉,使用尸体井扣1分。

2

 

 

(五)

辅助

设施

(5分)

有专门的解剖室。

3

 

 

药品储备室有常规用药,且药品中不含违禁药品。

2

 

 

 

 

 

 

 

 

 

 

 

 

三、管理

及防疫

(30分)

(一)

制度

建设

(3分)

有生产管理制度文件。

1

 

 

有防疫消毒制度文件。

1

 

 

有档案管理制度文件。

1

 

 

(二)

操作

规程

(5分)

饲养管理操作技术规程合理。

3

 

 

动物免疫程序合理。

2

 

 

(三)

档案

管理

(10分)

饲养品种、来源、数量、日龄等情况记录完整。

2

 

 

饲料、饲料添加剂来源与使用记录清楚。

2

 

 

兽药来源与使用记录清楚。

2

 

 

有定期免疫、监测、消毒记录。

2

 

 

有发病、诊疗、死亡记录。

1

 

 

有病死禽无害化处理记录。

1

 

 

(四)

生产

记录

(3分)

有日死淘记录。

1

 

 

有日饲料消耗记录。

1

 

 

有出栏记录,包括数量和去处。

1

 

 

(五)

从业

人员

(4分)

分工明确,无串舍现象。

1

 

 

应有与养殖规模相应的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

2

 

 

从业人员无人畜共患传染病。

1

 

 

(六)

引种

来源

(5分)

从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合格种鸡场引种。

3

 

 

进鸡时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车辆消毒证明保留完好。

1

 

 

引种记录完整。

1

 

 

四、环保

设施

(20分)

(一)

环保

设施

(9分)

储粪场所合理。

2

 

 

具备防雨、防渗设施或措施。

2

 

 

有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

2

 

 

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与养殖规模相配套。

1

 

 

粪污处理工艺合理。

2

 

 

(二)

粪污

处理

(4分)

场内粪污集中处理。

2

 

 

粪污集中处理后并资源化利用。

1

 

 

粪污集中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

1

 

 

(三)

病死鸡无害化处理

(5分)

使用焚烧炉并有记录,采用深埋方式处理并有记录的最高5分。

5

 

 

(四)

环境

卫生

(2分)

垃圾集中堆放处理,位置合理。

0.5

 

 

无杂物堆放。

0.5

 

 

无死禽、鸡毛等污染物。

1

 

 

总分

100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