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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事业单位类别和三类岗位比例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事业单位类别和三类岗位比例的通知
(深人社发〔2010〕143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人事局,光明、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

  为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充分体现“政府指导、单位为主”的原则,合理确定事业单位的类别(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主体、主要以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为主体,或是主要以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和服务保障等职责为主体)以及常设岗位中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特征求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

  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能确定单位类别,在《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深人社发〔2010〕109号)第11条的规定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并填写、上报《深圳市事业单位类别和三类岗位结构比例申报表》(附件)。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程序

  (一)事业单位填表。

  各事业单位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下载附表(电子文档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的“通知公告”栏目,网址:http://www.szhrss.gov.cn/),在电子表格上填好相关信息后打印。

  (二)上报主管部门。

  事业单位准备好报表纸质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径报同级人力资源(人事行政)部门。上报纸质报表的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三)数据收集汇总。

  主管部门审核数据后,将下属事业单位的数据汇总成一份总表,打印盖章后连同电子文档统一报送同级人力资源(人事行政)部门汇总。区属单位的报表(含电子文档)由区人事部门汇总成一份总表后上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联系人:彭子苑,地址:市民中心C3039室,电话:82001738。

  二、其它事项

  (一)各单位须于8月 17日前将报表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二)单位申报的数据,仅作为确定三类岗位比例的重要参考。最终比例和数量,按管理权限由市、区人力资源(人事)部门确定。三类岗位的数量确定后,市、区人力资源(人事)部门将按《深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深人社规〔2010〕12号)的规定,计算各类岗位中各等级的岗位数量,并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中初始化,通过系统反馈各单位。各单位可在登录系统后查看,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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