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珠海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地下管线及道路相关附属设施普查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工作范围

  此次地下管线及道路相关附属设施普查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范围为珠海市行政区域。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分区分步进行,首期完成中心城区普查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以后逐步完成其他片区普查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

  三、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包括:给水管、污水管、雨水管、燃气管、电力电缆、电讯电缆、有线电视电缆、路灯照明电缆、交通信号电缆、监控网络电缆和各类工业管线等地下管线及道路相关附属设施。

  四、工作内容

  (一)制定地下管线及道路相关附属设施普查技术规程;

  (二)制定地下管线及道路相关附属设施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程;

  (三)调查、收集地下管线及道路相关附属设施现状资料;

  (四)地下管线探查测量和编制带状地形图;

  (五)编制地下管线及道路相关附属设施图及成果表;

  (六)成果检查验收与归档;

  (七)建立地下管线及道路相关附属设施数据库和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研究开发应用层面软件;

  (八)根据《珠海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制定地下管线及道路相关附属设施管理实施细则。

  五、实施步骤

  (一) 调研及准备阶段。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地下管线及道路相关附属设施普查专项考察调研工作,参考国内先进城市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制定我市地下管线及道路相关附属设施普查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项目立项和招标阶段。

  委托具有资格的编制单位编制《珠海市地下管线及道路相关附属设施普查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建议书》,报市发改局立项,落实项目资金。

  项目立项后组织进行项目招标,确定项目承接单位,签订珠海市地下管线及道路相关附属设施普查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合同。

  (三)编制技术规程阶段。

  项目承接单位按照工作要求编制《珠海市地下管线及道路相关附属设施普查技术规程》、《珠海市地下管线及道路相关附属设施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程》,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批。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