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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中推行告知承诺制的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注: ▲推行“告知承诺制”●须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审核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批阶段告知承诺审核要素表

分类

序号

审核要素

审核方式

备注

 

 

 

审核

承诺

 

一、

项目前置条件

(程序审核)

1

计划文件

 

发改委、经信委等部门审核

2

土地权属

 

土地权属管理部门审核

3

周边现状及建设情况

 

 

4

设计资质

 

设计资质管理部门审核

5

设计文件审图意见

 

 

本阶段无审核要求

二、

实体审核

6

用地性质

 

 

7

工程性质

简易建设项目免于方案审核(沪规土资法〔2009〕950号)

8

基地范围、面积

 

 

三、

技术经济指标审核

9

容积率

 

 

10

建筑面积

 

沪规法〔2006〕327号

11

建筑密度

 

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技术规定要求

12

绿地率

 

绿化部门审核

13

建筑高度

涉及机场、气象台、微波通道、安全保密、视线分析等进行审核

四、

项目总平面布局要求审核

14

建筑间距

 

 

15

建筑日照

 

沪规法〔2004〕302号

16

建筑退界

 

 

17

后退道路红线

 

 

18

后退其他控制线

 

 

19

建筑面宽

 

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技术规定要求

20

车位及出入口

 

交警、交通部门审核

五、

其他审核

21

层高

 

沪规法〔2006〕327号

22

地坪标高

 

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技术规定要求

六、其他配套要求

23

配建市政设施要求

 

相关部门审核

24

配建公共设施要求

 

相关部门审核

25

轨道交通要求

 

轨交管理部门审核

七、其他要求

26

相关部门意见

 

审批流程确定

27

方案专家论证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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