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11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
市直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都应编制部门预算。凡是可以列入部门的专项,均应列入相应的职能部门反映。
工商、质监、国安、国税、地税等垂直管理单位应由我市负担的社保费和离退休费,以及已撤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事改企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由市财政局社保科代编预算,军警部队、口岸等联检单位的补助和年终慰问金由市财政局行财科代编预算。
四、2011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编报要求
市直各部门的预算编制应与部门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有保有压,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部门预算是部门和单位行政职能的财力保障,各部门行政领导应重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协调好业务部门和计划财务部门的分工,保证部门预算工作的人力和物力,逐步从制度上规范部门预算的编制行为。
同时,各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配合,以及对下属单位的指导,严格按照201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和时间安排,及时报送预算,确保2011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和改革任务的完成。
(二)力求节约,从严编制。
根据预测分析,2011年市级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严峻,公共财政支出主要投向教育、卫生、社保、科技、“三农”等领域。为此,各部门和单位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勤俭节约,精打细算,严格控制基本支出的开支范围和标准。2011年度各部门专项支出不超过2010年度的规模。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在2010年压缩出国费、车辆购置费、公务接待费支出的基础上,继续控制接待、差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支出规模,压缩出国出访费用。2011年各单位安排用于出国、车辆购置、接待等方面的支出,不得超过2010年规模,项目支出预算原则上按零增长控制。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办公楼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项目预算资金原则上一律不予安排;大力压缩会议、文件、通信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范围。
(三)注重绩效,细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