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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等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院、北大深圳医院、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负责本院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的治疗。

  各区的指定和集中收治医院将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市第三人民医院为甲型H1N1流感危重症病例的定点医院,市儿童医院为甲型H1N1流感危重症儿童病例的定点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妇保院作为后备医院,接受全市危重症病例救治资源的统一调配。

  (三)各医院重症病例需转诊的,应立即报请我委医管处,安排市专家组专家会诊后,使用本医院监护型救护车将患者转诊到市第三人民医院或市儿童医院。当患者病情严重不宜转运时,应当原地积极抢救,待情况稳定时方可转运。

  (四)我市首例死亡病例的诊断由市专家组三名或以上专家会诊,且病原学或血清学检测呈阳性结果后确认。后续死亡病例的诊断由市或区专家组两名或以上专家会诊,且病原学或血清学检测呈阳性结果后确认。

  四、加强发热门诊和住院病区建设,严格落实医院感染控制要求

  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要按照卫生部的相关要求加强发热门诊的建设,设置专门的发热病人候诊区、隔离观察区和住院病区,严格预检分诊制度,严格执行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规范,诊室、隔离观察区和住院病区要保持良好通风,做好手卫生等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各医疗机构也要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工作,严格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指南(2009年修订版)》要求,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规范和流程,建立并落实工作人员的岗位负责制。切实落实各项措施、有效开展消毒隔离工作。加强病房管理、探视管理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管理。

  五、甲型H1N1流感重症和危重症病例信息上报

  甲型H1N1流感重症和危重症病例必须经过市或区专家组专家确认,且病原学检测结果为阳性方可按程序上报。

  六、强化甲型H1N1流感专业培训

  各医院要继续加强发热门诊、急诊科、呼吸科、儿科及感染科等重点医务人员甲型H1N1流感的诊疗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诊疗能力和水平。

  附件: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甲型 H1N1流感临床专家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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