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统筹安排,及时反馈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保障法制宣传月活动的有效开展。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对本单位、本部门宣传活动进行总结,为“六五”普法工作谋划新篇奠定基础。同时,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要求(详见附件)梳理出“最具创新性活动”项目,向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申报推荐。
  附件:
  深圳市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日
  暨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最具创新性活动”推荐表
| 推荐区、学校名称 (盖章) |   |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 传   真 |   | 
| E-mail |   | 
| 推荐活动基本情况 | 
| 活动名称 | 主(承)办 单 位 | 时间及地点 | 开展情况及效果介绍 (不超300字)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