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任市仲裁委员会第三届委员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0〕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同意,市政府聘任下列人员为抚顺仲裁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成员:
主 任:吴 光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宋庆延 市政府秘书长
王玉福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王立重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聊杰 市仲裁办主任
委 员:孙先进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星火 市建委副主任
王普森 市房产局副局长
齐本义 市工商局副局长
范 勇 市工商联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