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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任市仲裁委员会第三届委员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任市仲裁委员会第三届委员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0〕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同意,市政府聘任下列人员为抚顺仲裁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成员:

  主 任:吴 光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宋庆延 市政府秘书长

  王玉福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王立重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聊杰 市仲裁办主任

  委 员:孙先进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星火 市建委副主任

  王普森 市房产局副局长

  齐本义 市工商局副局长

  范 勇 市工商联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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