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0年重点工作
(一)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为率先建成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1.出台《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继续完善《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称“战略纲要”),呈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召开全市知识产权大会,发布《战略纲要》并对实施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编制《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分工》,加强相关部门统筹协调,积极推进《战略纲要》的顺利实施。
2.编制《天津市知识产权“十二五”专项规划》。结合《战略纲要》的实施,按照市发改委的统一安排,研究制定《天津市知识产权“十二五”专项规划》,9月底前完成报批稿,确定一批重点任务,遴选出一批重点项目,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
3.研究制定《战略纲要》的配套政策和法规。与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加紧开展《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积极联系市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关于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中知识产权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对外贸易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学科建设的意见》等一批综合性知识产权政策,并启动实施。
4.营造实施《战略纲要》优良环境。加强《战略纲要》的宣讲与宣传,举办《战略纲要》发布和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与新闻媒体以专栏、专题等形式合作,开展系列宣讲、宣传活动。办好《战略纲要》专题宣传、“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科技周、“12.4”普法宣传周等全市性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加强《战略纲要》实施进展情况跟踪,及时总结并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实施效果,不断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5.启动区县知识产权战略强区试点。根据区县实际,制定《战略纲要实施计划》,培育5-7个管理机构健全、政策体系完善、管理工作规范、人员队伍稳定、工作成效显著的知识产权先进区县,带动各区县知识产权工作整体上水平。重点支持各区县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研究建立区县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区县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6.推动行业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案。选择3-5个技术创新能力较强、有较好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的行业,加强支持和指导,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管理试点,为全面推动各行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积累经验,进行典型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