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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湘卫科教发[2010]20号)


各市、州卫生局, 各省级培训基地:
  现将《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请及时反馈至省卫生厅科技教育处。(联系电话: 0731-84822015)。

湖南省卫生厅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一日

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没,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与技术水平,依据卫生部制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 (以下简称僻训大纲》)和省卫生厅制定的《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是指以全科医学理论为基础,以基层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全科医生的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通过较为系统的全科医学相关理论和实践技能培训,培养学员热爱墓层医疗卫生服务事业的奉献精神,掌握全科医疗的丁作方式,全面提高城乡基层医生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达到全科医生岗位的基本要求,以胜任基层卫生服务工作。
  第三条 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人员考核分培训期间考核、结业考核和作风品行考核三个部分。
  培训期间考核:主要考核培训对象在内科、外科、妇产科、传染科、急诊科、儿科等科室培训期间,对所在学科相关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考核形式包括入科考试、出科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实行百分记。入科考试主要为理论考试,由培训基地组织,考试成绩记入《湖南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人员手册》 (以下简称《培训人员手跚);出科考试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由培训基地和相关科室组织,成绩记入《培训人员手册》。
  结业考核:主要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培训大纲》,对培训对象经过转岗培训后所掌握的全科医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试考核实行百分记,由市州卫生局、省卫生厅组织,结业考核总成绩作为培训对象取得《湖南省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的依据。
  作风品行考核:主要考核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的工作态度、医德医风、遵章守纪等情况,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不合格。从培训对象正式进入基地之日起,由指导老师和基地管理人员负责考核,由指导老师将考核情况记入《湖南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指导老师手册》 (以下简称《指导老师手册》)。作风品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取得《湖南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指导老师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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