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免考职称外语、计算机的核准程序。
从今年开始,凡按政策需要免考职称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写《深圳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计算机免考核准表》(附件3),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核准同意后,方可按政策减免。
(八)省外来深人员均可根据我省职称评审政策,申报评审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其在省外(军队)通过人事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或国家规定的考试)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可作为申报评审的有效依据。申报材料时,除按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提交申报评审材料外,还应提交市或区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省外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
(九)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两个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按《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在现工作单位连续缴交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注业务专用章,复印件一律无效。缴交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的或不连续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的内容和程序
(一)申报人应按照省的职称政策,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相应资格条件和申报评审办法的规定,认真客观填报相关表格,按要求整理业绩成果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送单位审核、公示,并一次性提交符合要求的所有表格材料和业绩成果(过后不受理补充材料),送单位审核、公示。凡不按政策规定要求如实填报材料的申报人员,在评审前公示期间受举报并经查实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在评审后公示期间受举报并经查实的,取消评审通过的资格,或撤消已取得的资格,并自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
(二)申报材料。
申报评审晋升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呈报表》1份(该表由报送单位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z.gov.cn/rsj/szsrzhsbj/bsdt/dwbs/zyjszg/“网上申报→专业技术业务网上申报”中录入信息、传送并打印);
2、《送评材料目录单》1份;
3、《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份;
4、《(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20份(申报园林、林业专业者需复印25份),其中1份为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