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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业和渔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我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3、报送单位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的“网上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中录入申报人的基本信息,发送信息并打印出《深圳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呈报表》后,连同申报材料向市农业技术系列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市农业和渔业局办公室)报送。在市人事局立户的市属单位及驻深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由所在单位报送;申报人员人事档案关系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送;申报人员人事关系属区人事局立户单位的,由各区人事部门报送,未进行人事立户的单位个人申报可委托人才交流中心申报。

  (四)岗位转换后按现岗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并提交反映现岗位工作业绩的材料,同时把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用原岗位的业绩申报现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

  四、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申报时间。

  受理申报时间为2010年8月16日至9月24日(公休节假日除外,下同),逾期一律不受理。为保证材料受理工作公正、准确,方便申报人,避免申报人集中申报造成长时间等候,今年将采用预约受理时间方式,即申报人提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受理时间。请申报人尽量避免集中在最后两周申报。预约电话:82105195、82108974。

  (二)申报地点。

  深圳市农业和渔业局(市民中心C1072室)。联系电话:82105195、82108974。

  需要报省属评审委员会评审或委托省外评委会评审的材料,须先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点:市民中心C区3012室)审核加盖意见后,由各单位自行报送。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一要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查其是否与客观事实相符,是否与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和其所起的作用相符;二要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重点审查有无如实填报负面情况,以及有无如实填报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其他系列(专业)资格及其名称;三要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审查其是否依法取得,是否符合执业的类别和范围等规定;四要审查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人提交的所有材料时效截止至2010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考取的计算机模块合格证、取得的学历(学位)证及职业资格证书等,不作为今年评审的有效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单位不得报送,并注明原因,及时退回。凡送审的申报材料一律要求密封,并加盖骑缝章,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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