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凉菜、熟食、糕点等应在相应的凉菜间、熟食间及糕点间加工,操作间内要配备消毒水及紫外线灭菌灯,操作工具及操作人员的手必须洗净、消毒。水果在盛装有5‰高锰酸钾溶液的消毒桶/盆内浸泡20至30分钟,经专用清洗盆清洗后,方可在相应功能间使用消毒过的刀具制作果盘。熟食间、凉菜间内存放的食品及制作食品用的原料,必须是可以直接入口,不需要再次清洗、再次高温加热消毒的食品和制作食品用原料。
8、所有食品,特别是海鲜类、贝壳类产品,必须煮熟、煮透后食用,以防细菌性食物中毒。提供的盒饭必须煮熟,且制作盒饭到供餐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自助餐供应的食品,在自助供应餐台的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9、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四、发生非典型肺炎、禽流感或食物中毒后的控制措施
1、发生非典型肺炎、禽流感或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立即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停止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的供应。
3、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
五、接待单位环境卫生要求
1、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和保障旅业卫生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
2、严格遵守卫生部与商务部联合制定的《
住宿业卫生规范》、《深圳市旅店业卫生指引(2006版)》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