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爱卫办牵头,三区五市政府配合)
2.集中治理“脏乱差”问题。组织群众清理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消除污水坑塘,实行畜禽圈养,规范设置“三大堆”。
(市农委、市畜牧局牵头,三区五市政府配合)
3.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进程。推进城市供水和排水管网、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向周边农村延伸覆盖,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制,逐步实行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街道)转运、区市处理模式。
(市城乡建设委牵头,市农委、三区五市政府配合)
(五)病媒生物防制行动。按照“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制为辅”的综合防制方针,采取专业队伍与群防群控相结合的措施,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
1. 突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对居民家庭、社区、单位内部和重点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治,强化综合性防制手段。重点加强灭蟑知识宣传,适时组织开展集中灭鼠、灭蚊蝇、灭蟑螂活动,有效控制“四害”密度。
(市爱卫办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2.加强培训。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和防制技术培训工作,为病媒生物防制提供技术支持。
(市卫生局牵头,市爱卫办、各区市政府配合)
3.强化监管。加强对灭“四害”所需药械质量和广告的监管,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效果评估,推动病媒消杀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确保单位及居民用药安全有效。
(市工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农委、市质监局、市卫生局配合)
(六)全民控制吸烟行动。大力开展控烟和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无烟单位和无烟场所创建活动。
1.制定控烟政策措施。出台适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政策措施,促进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稳步推进,有效降低吸烟率。
(市卫生局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2.加大烟草危害的宣传。开展控烟和履约宣传活动,引导公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主动敬烟和不接受敬烟,营造全面控烟的社会氛围。
(市卫生局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3.组织开展控烟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无烟草广告城市、无烟单位、“100%无烟公共场所”的创建工作。加大卫生系统控烟目标实施力度,确保全市镇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
(市卫生局、工商局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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