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首届中国哈尔滨松花江湿地旅游文化节方案的通知
(哈政综〔2011〕1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首届中国哈尔滨松花江湿地旅游文化节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首届中国哈尔滨松花江湿地旅游文化节方案
首届中国哈尔滨松花江湿地旅游文化节(以下简称“湿地节”)定于2011年6月5日至6月20日举办,同时于5月10日至10月10日期间开展湿地旅游系列活动。为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夏季旅游核心品牌为目标,以“领略松花江湿地风光,感受哈尔滨夏都魅力”为主题,充分利用我市特有的全国最大的原生态多样性城市湿地资源,结合夏季凉爽的气候特点,丰富的山、水、林自然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广泛的湿地节系列活动,丰富“冰城夏都”城市旅游形象,塑造城市新名片,形成“冬有冰雪、夏有湿地”两季旅游品牌交相辉映、互动发展的良性格局,努力把哈尔滨建设成为夏季休闲旅游避暑胜地。
二、工作目标
(一)加快松江湿地旅游发展。推出15条湿地游线路,开发湿地旅游产品;组建湿地旅游投资公司,搭建湿地旅游载体;制定《湿地旅游管理办法》,开展湿地旅游相关培训。实现湿地旅游接待人数达到100万人次,其中水上游人数30万人次、陆地游人数70万人次。
(二)推进湿地景区建设。推进十大湿地景区的保护性开发建设,按照边建设边旅游的原则,制定阶段性目标计划,重点完善湿地景区的道路、景观、绿化和服务设施建设,实现6月5日前具备基本接待条件。
(三)加强沿江环境整治。5月10日前完成现有沿江码头整治。5月底前完成松花江公路大桥至滨州铁路桥段松花江两岸现有楼体、桥体、建(构)筑物及江北堤顶亮化设施的维修任务;完成道外沿江堤顶绿化、部分楼体立面的清洗粉刷和亮化,对神州物流、沙场等区域进行综合整治;完成二道江及北岸太阳岛段美化、亮化工程。10月底前全面完成沿江综合整治和美化、亮化工程。
(四)完善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建设19个旅游码头,今年年底前完成其中10个湿地旅游客运码头及码头服务区配套设施建设,完成船只运力配置;加快沿江两岸堤顶路、哈东路网等建设,尽快形成湿地旅游路网;对现有宾馆接待设施进行普查,鼓励社会宾馆、家庭宾馆用于湿地旅游接待,制定宾馆管理办法,规范其经营服务,加强跟踪推进已签约和正在洽谈的五星级酒店项目,增强湿地旅游服务功能。
(五)有效整合节庆资源。围绕打造松花江湿地核心旅游区,以推动夏季旅游产品开发和节庆活动整合提档为目标,将全市夏季节庆、会展活动进行整合,组织好哈尔滨之夏国际啤酒节、哈洽会、美食节、漂流节、登山节和万人徒步赏湿地等各项体育、文化、经贸主题活动,形成哈尔滨夏季旅游及节庆活动体系,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湿地旅游内涵,以整体形象向国内外展示我市夏季旅游特色。
(六)加大湿地旅游宣传营销。确立宣传主题和形象定位,推出湿地旅游LOGO;举办湿地节新闻发布会、万人自驾游、百万人湿地保护签名、“旅游大篷车”、松花江湿地图片展览等宣传活动;通过中央和省市媒体及网络,深入报道松花江湿地旅游文化节;开展国内、国际客源地市场营销活动,扩大哈尔滨城市影响力。
三、活动安排
(一)开幕式系列活动(6月5日)
1.启动仪式。在防洪纪念塔广场举行“首届中国哈尔滨松花江湿地旅游文化节启动仪式”。
2.江上巡游。由防洪纪念塔广场登船启航,行至民主湿地返回,通江街码头下船,沿途安排水陆空表演活动。
3.推介展示。在友谊路至防洪纪念塔路段举办湿地旅游推介活动,由景区和部分旅行社进行产品推介展示。
4.巡游表演。在中央大街、斯大林公园等地组织“狂欢湿地、风情夏都”大型巡游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