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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0年新增财力农业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0年新增财力农业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琼农字〔2011〕63号)


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各有关市县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各项目实施单位:

  2010年,省政府新增财力安排农业项目资金1亿元,支持瓜菜基地项目、南繁育制种基地项目、中部6市县农民增收项目和预冷库建设项目等15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4.6亿元。为贯彻落实罗保铭省长的批示精神及陈成副省长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新增财力农业项目的实施工作,加强农业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提高新增财力的投资效益,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建设资金安全使用,省农业厅决定对2010年省政府新增财力农业项目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2010年省政府新增财力支持的15个项目。其中瓜菜基地建设项目3个,安排资金3000万元;南繁育制种基地建设项目4个,安排资金3000万元;中部6市县农民增收项目6个,安排资金3000万元;预冷库建设项目2个,安排资金1000万元。

  (二)检查内容

  一是计划执行情况。项目实施内容是否与批复的项目内容相符。二是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包括资金到位、使用和管理、概算控制情况、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等。三是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建设的进度、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情况。四是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以及项目管理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等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

  各项目单位先按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省农业厅和财政厅将成立项目检查组,从五月初对以上项目进行检查。检查组由项目管理、工程、技术、财务等方面的专家及工作人员组成。

  (二)时间安排

  4月,各市县、各单位组织项目自查。

  5月-6月,项目检查组对以上项目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整理好项目相关资料及财务资料以备检查,检查组具体到达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于2011年4月30日前将项目建设情况自查报告及进度表报送厅计财处,并送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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