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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老字号协会关于继续开展“广州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

  申报“广州老字号”,须经申报单位、上级主管单位、区(县)级经贸部门在申报书(见附件4、附件5)上盖章确认,有条件的单位还可请行业协会另出具推荐意见,于8月30日前向我会报送正式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3)。
  本通知及具体申报材料可在广州经贸网“振兴老字号”专题栏目中下载,网址:http:// www.gzii.gov.cn/。
  广州老字号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广如,电话:18922755156;
  祁茂林,电话:13808820686;
  邓玉兴,电话:83123808;
  传真:020-81308473
  Email: lzhxh@163.com
  联系地址:光复路199号三楼

  附件:
  1、关于启动广州老字号认定工作的复函(穗经贸函〔2010〕285号)(略)
  2、“广州老字号”认定办法
  3、申报“广州老字号”企业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4、“广州老字号”申报书(略)
  5、申报汇总表(略)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附件2
“广州老字号”认定办法

  一、名称
  广州老字号 Guangzhou Time-honored Brand
  二、认定范围
  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有广州地方特色,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品牌的、广州市区域内属地的企业(或组织)。
  三、认定条件
  参加认定“广州老字号”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商铺或品牌创立达50年或以上;
  (二)企业、商铺或品牌经营者或持有人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并仍在利用该商号或品牌(商标)开展经营活动;
  (三)企业、商铺或品牌发源于广州,具有中华民族特色或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四)商号或品牌相关的商标已向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并正式获批;
  (五)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六)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控股或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七)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四、认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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