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按照《关于做好深圳市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深农通〔2011〕8号)的要求,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积极配合农业部、省农业厅做好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工作。
(3)加强生产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坚持“基地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业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厉打击种植业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畜牧业中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渔业中使用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扩大品牌效益,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4)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的检查
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及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5)加强农业执法能力建设
进一步加强农业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和教育,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按照职责分工与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做好流通环节农产品监管工作。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二)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工作目标
结合大运会食品安全保障,组织开展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我市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和有效遏制。
2、工作任务
(1)开展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①对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单位全面开展专项检查
对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等管理制度,加强产品质量和生产过程控制;是否严格执行有关标签标识要求,标签标识内容是否完整、清楚、明显等。对销售、使用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的企业,重点检查是否严格落实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管理制度;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复合食品添加剂是否在标签和说明书中标识各单一食品添加剂品种的通用名称以及含量,是否完整、清楚、明显等。对使用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的企业,还要检查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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