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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无锡市政府系统廉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14.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对政府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进一步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逐步取消预算外收入。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部门行政经费由部门财务审批记账,国库集中支付和动态监控。推进部门预算决算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预算公开透明,逐步推进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等预算和决算,以及各类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报告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行政经费支出和各类预算执行、决算审计报告向社会公开的具体形式和途径。

  15.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进一步清理部门银行账户,任何部门不得让下属单位代存、代管资金。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开展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研究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16.进一步减少会议和文件。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市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参加部门会议。会议经费预算要单列,并严加控制。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经费监管。未经批准,不得以政府或部门名义和使用财政资金举办各类论坛、研讨会。严格控制以政府或部门名义举办或参与举办国际会议。进一步清理压缩各类节庆活动。大力减少发文数量,凡是不涉密文件,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不再另行发文。

  (五)加大办案力度,坚决惩处违法违纪行为

  17.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始终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旗帜鲜明严惩腐败。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土地资源审批、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及执法执纪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严肃查办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案件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贪污贿赂、滥用职权、与民争利、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的案件;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工作措施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的工作部署,扎实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始终坚持将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强化“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廉政工作负领导责任。要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报告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确保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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