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污染减排新工艺新技术推广示范项目
按照环保先行先试的要求,为结合“十二五”规划新增污染物减排目标设定,2011年度污染减排新工艺新技术推广示范项目优先支持村、镇环境新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和高盐高氨氮工业废水处理示范项目。
(一)申报程序及个数:本类项目申报可由拥有相关技术的单位和试点单位作为承担单位共同申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根据实际情况选报1个。
(二)项目申报材料:①项目实施方案;②项目信息表(附表2);③项目减排效益表(附表3);④使用技术证明;⑤其他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材料。
四、区域流域综合整治类项目
区域流域综合整治类项目优先支持以解决地方突出环境问题,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为目标的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一)申报项目类型:辖区内重点流域、湖泊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上报纳入全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项目库。
(二)资金安排方式: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项目完成后产生的环境效益预测进行综合评估后,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三)申报程序及个数: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向各市州进行申报,由各市州环保局、财政局组织审核汇总后上报至省环保厅、财政厅,各市、州限报2个,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限报1个。
(四)项目申报材料:①项目实施方案;②项目信息表(附表2);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⑤项目纳入全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情况说明;⑥其他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资料。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围绕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和2011年度减排任务的要求,组织2011年度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除以上四类项目所要求的具体申报材料外,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财政局还需联合报送资金申请报告及辖区申报项目汇总表(附表1),资金申请报告重点要突出项目整治单元的主要环境问题、采取的整治措施、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完成时间、预期治理目标等内容。
(二)重点污染减排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31日,其他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20日,过期不予受理。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在规定时间内将项目资金申请文件、电子版(光盘)及项目申报文本材料报送省环保厅。同时,请将2010年度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进展、资金使用及取得成效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一并报送。不报送者,取消2011年项目申报资格。
(三)联系人:
省环保厅 刘爱华 027-87167131 hbepbgcc@163.com
省财政厅 李 磊 027-67818657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表1:
2011年 市(州)申报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