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市直部门单位落实人口计生工作职责考核方案的通知
(洪人口领办字[2010]23号)
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南昌市市直部门单位落实人口计生工作职责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落实。
二0一0年八月四日
南昌市市直部门单位落实人口计生工作职责考核方案
为推动市直各部门、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落实,全面做好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的主要任务,全面加强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切实使市直各部门、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市直部门单位落实人口计生工作职责考核评估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三、考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评估市直各部门、单位的工作。
四、考核内容
(见考核评分表)
五、考核方式
1、自我检查。每年年底由各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及其所属单位进行自查,以书面形式报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2、对重点部门、单位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分组进行。具体由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走访基层单位等形式进行。
六、考核结果处理
1、评选先进单位,推荐市委、市政府表彰。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考核不达标的单位,将进行通报,直至“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