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提高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情况:对所有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每人每年增加补助200元,达到1200元,其中中心卫生院所在乡镇的乡村医生每人每年再增加补助600元,达到1800元。查看各县区资金到账及发放情况。
五、督查方法:采取听取汇报与实地检查(抽查)相结合方法进行督查。
(一)听取汇报:要求各县(区)卫生局、开发(新)区社发局准备好民生工程推进情况小结,听取各县(区)卫生局、开发(新)区社发局情况汇报,就1-7月份以来“民生工程”推进情况、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困难和问题、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等进行简要汇报;市级定点医院就该定点医院执行新农合政策情况进行简要汇报。
(二)实地检查:到各民生工程项目地点进行检查,对各新农合县区(除东湖区、红谷滩新区外)分别抽查新农合定点的一个县级医院、一至两个乡镇卫生院,抽查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湾里区、青山湖区各2个村卫生室;南昌县须检查三江卫生院。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卫生局、开发(新)区社发局要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实实在在地做好“民生工程”项目推进工作,在工作中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虚报行为,市卫生局将通报给相关县(区)委、政府、开发(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
(二)市卫生局参加督查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民生工程”目标管理要求和标准进行督查,做到一视同仁,不打人情分。同时做好各项目检查情况材料汇总工作,于督查结束3天内将督查材料汇总(文字形式)报市局农卫处。
(三)市、县、乡各级新农合定点医院检查参照附件2检查;村卫生所建设、乡镇卫生院建设及县级中医院评分标准参照附件3检查。
附件:1.督查工作安排表
2. 南昌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督查评分表
3-1. 江西省村卫生室(所)建设考核评分标准
3-2.江西省乡(镇)卫生院建设考核评分标准
3-3.江西省县级中医医院建设考核评分标准
二○一○年八月三日
附件1:
督查工作安排表
组 别
| 督查单位
| 时 间
| 备 注
|
第一
小组
| 进贤县
| 8月9日上午
| 参加检查人员分工:基卫处:负责新农合(包括县区农医局和定点医院检查)、村卫生所、卫生院建设检查
医妇处:负责补服叶酸、县级中医院建设检查
疾控处:负责血防工程工作
规财处:负责检查各建设项目资金到位和财务规范情况、提高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情况情况
监察室:负责检查民生工程各项机制建立情况
|
南昌县
| 8月9日下午
|
安义县
| 8月10日上午
|
新建县
| 8月10日下午
|
市九医院、
省精神病院
| 8月11日上午
|
市二医院、
市三医院
| 8月11日下午
|
第二
小组
| 青山湖区
| 8月9日上午
|
西湖区、
青云谱区
| 8月9日下午
|
高新区、
经开区
| 8月10日上午
|
湾里区、
桑海区
| 8月10日下午
|
市一医院、
洪都中医院
| 8月11日上午
|
市男科医院、省皮肤病院
| 8月11日下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