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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做好江西省卫生厅中医药科研计划普通课题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做好江西省卫生厅中医药科研计划普通课题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洪卫中医字〔2010〕12号)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医药科研计划管理,掌握各类中医药科研计划执行情况,督促项目的实施和进展,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省厅中医处决定于2010年7月5日至7月9日开展江西省卫生厅中医药科研计划普通课题执行情况检查(定于7月5日下午2:00-5:30到我市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09年12月31日以前立项尚未结题的省卫生厅中医药科研计划普通课题。

  二、检查内容

  (一)研究进展情况:包括是否按计划执行,研究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发表的论文等;

  (二)研究水平情况:现阶段研究水平如何;

  (三)研究特色情况:研究内容有何中医药特色;

  (四)研究资料情况:研究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和归档;

  (五)经费使用情况:课题经费是否专款专用,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自筹经费是否按计划要求到位;

  (六)研究单位对课题的支持情况:包括配套经费、资源调配、科研时间等内容;

  (七)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

  三、检查程序

  (一)课题负责人汇报课题执行情况(3-5分钟);

  (二)检查组查看《江西省卫生厅中医药科研课题执行情况年度报告(2000年度)》及原始研究资料;

  (三)检查组检查经费开支使用情况,查阅科研经费使用摺;

  (四)检查组对课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检查时间

  2010年7月5日。

  五、检查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在检查时提交检查范围内各项课题的《江西省卫生厅中医药科研课题执行情况年度报告(2009年度)》,(可打开(www.jxwst.gov.cn)网站,点击“中医管理”后,再点“表格下载”)一式三份,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由检查组提出评价意见;同时,各单位还需填写《江西省卫生厅中医药科研计划在研项目情况表(2009年度)》(附件2)(一式二份),一份交检查组,一份于7月5日上午前报市卫生局中医处。(联系人:舒静。)

  (二)本次检查统一安排在南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会议室,请市直单位各课题负责人5月7日下午2:00前准时到会。其他单位由市卫生局中医处统一安排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设县区卫生局和医疗卫生单位要重视本次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将作为今后中医药科研课题申报立项的重要依据。

  附件:1. 江西省卫生厅中医药科研计划普通课题执行情况检查安排表

  2.江西省卫生厅中医药科研计划普通课题在研项目情况表

  3. 历年江西省卫生厅中医药科研计划(南昌卫生局58个)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江西省卫生厅中医药科研计划普通课题执行情况检查安排表
  (2010年7月5 -9日)

时间

被检查单位

7月5日

8:20-9:30

省儿童医院5、省胸科医院1

10:00-12:00

省人民医院23

14:00-17:30

南昌市卫生局58

7月6日

8:20-9:30

南大医学院11、医科所1、口腔医院1

9:40-10:40

省妇幼保健院9

11:00-12:00

南大四附院7

14:00-15:40

南大二附院20

16:00-17:30

南大一附院18

7月7日

9:00-16:30

江西中医学院76

7月8日

8:30-17:30

省中医院135

7月9日

8:30-9:30

省肿瘤医院5

10:00-12:00

省中研院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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