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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全国土壤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基础资料的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全国土壤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基础资料的通知
(鄂环办[2011]9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境保护局:
  由国家环保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负责编制的《全国土壤环境保护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规划》)已列入2011年报国务院审批的计划。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报送〈全国土壤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基础资料的通知》(环办函〔2011〕99号)以及4月15日环保部《规划》编制协调会要求。现就我省《规划》编制基础资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地抓紧落实。

  一、资料报送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1.本省(区、市)土壤环境(包括污染场地,下同)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2.本省(区、市)土壤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重点防控行业和重点防控的污染物,并说明理由。

  (二)《规划》重点项目

  《规划》重点项目主要包括土壤环境保护地方性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制修订项目、地方土壤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土壤优先保护区域重点项目和污染土壤(包括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示范项目。请各单位逐个填报《规划》项目信息表(附表)。

  (三)对《规划》的建议

  请根据各地实际,从土壤环境管理分区、规划目标与定量考核指标、土壤环境保护部门职责分工、土壤环境保护资金筹措、土壤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等方面提出建议。

  二、资料报送的基本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基础资料报送工作。上报的土壤环境保护重点项目与工程的规范性与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十二五期间国家对我省土壤环境保护、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二)《规划》编制基础资料的上报要实事求是,综合考虑国家财力和地方财力。《规划》相关的基础资料的实施要经得起评估、考核。

  (三)报送时间。请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和各地实际情况,准备上述材料,纸质文件(一式3份)、电子文件、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于2011年4月26日前送我厅自然处和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三、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 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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