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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全国土壤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基础资料的通知

  备注:1)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是指项目可研、可初步设计、环评等开工建设前的有关工作,下同;
  2)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壤环境保护项目和重要蔬菜(菜篮子)基地土壤环境保护项目必须以附表5-7为参考依据;
  3)其他需要保护区域的土壤环境保护是指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

  表4 湖北省污染土壤治理修复示范项目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具体到县区)

 

是否存在污染责任主体(有责任主体填名称,是否已搬迁)

 

项目责任单位

 

是否位于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区域

□是   □否

受益人口(万人)

 

是否已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 是  □否

项目类型

□受污染的基本农田土壤治理修复  □受污染的重要蔬菜(菜篮子)基地土壤治理修复   □受污染的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土壤治理修复  □污灌区农田土壤治理修复   □重金属污染工业场地治理修复  □化工类有机污染工业场地治理修复  □石油类污染工业场地治理修复  □持久性有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  □其他类型污染土壤治理修复

污染程度

 

治理工程量(土方)

 

该项目是否已列入国家“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

□ 是  □否

项目内容(需说明治理修复技术工艺)

 

项目范围(km2

 

突出土壤环境风险

 

特征污染物

 

项目起止时间

 

总投资估算(万元)

 

其中:“十二五”期间投资

 

申请中央财政支持(万元)

 

其中:“十二五”期间投资

 

项目目标

                

项目必要性

 

预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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