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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和2010年度各市及省有关部门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和2010年度各市及省有关部门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鲁政字〔2011〕9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高等院校: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08〕55号)规定和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省有关部门签订的《2010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十一五”和2010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市考核基本情况

  201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全面完成了“十一五”和2010年节能目标任务。经考核,16个市为超额完成等级,日照市为未完成等级。

  (一)节能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各市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分工和职责。各市成立了节能办公室,59个县(市、区)也成立了节能管理机构,形成了省、市、县三级管理体系。各地出台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预警调控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构建起较为完善的节能减排管理体系。2010年各市还成立了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工作指挥部,研究部署节能工作,建立节能预警调控制度,及时调度生产和能源消耗情况,督促检查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010年,累计实施预警调控企业达到1087家,减少能源消耗1685万吨标准煤。

  (二)节能目标考核制度全面落实。各市把节能指标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和重点用能企业,市政府与县(市、区)和重点用能企业分别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建立起责任明确、分工协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节能目标责任体系。各市加强了节能督促检查力度,通过开展检查、督察、考核,推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定期公布能耗指标完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结构节能取得积极成效。各市都出台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等文件,强化源头控制,认真落实能评审查和能耗等量淘汰制度,严控新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认真落实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淘汰落后奖励等政策,采取上大压小、区域限批等措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时完成了国家下达的61户企业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55户企业提前完成下年度淘汰任务。“十一五”以来,全省累计淘汰落后立窑水泥熟料产能7596万吨、炼铁822万吨、炼钢527万吨、焦炭470万吨,关停小火电机组717万千瓦。大力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加快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2010年,全省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地区工业总产值比重进一步提高。

  (四)节能激励政策全面落实。各市充分发挥节能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节能扶持资金,围绕“十大节能工程”、三个“节能100项”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十一五”期间,全省组织实施国家节能奖励项目466个,省级节能项目558个,落实补贴资金30亿元,拉动社会投资612亿元。2010年,各市共落实节能专项资金2.9亿元,重点支持节能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建设、淘汰落后以及节能服务产业等,节能专项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逐年增加,一批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的节能项目相继建成投产。

  (五)节能科技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各市把节能技术研发列入年度科技计划,加强产学研合作,开展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一批重大节能技术和装备取得实质性突破,2010年共落实节能研发资金1.2亿元。大力推广先进节能技术、产品和节能服务新机制,组织实施节能技术示范项目,筛选节能潜力大、效果显著的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和推广。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协议、电力需求侧管理等节能服务机制,全省有48家公司入选国家首批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机构名单,占全国的十分之一,537家企业签订节能自愿协议,企业累计获得“节字标”节能产品证书1229张。利用国家财政补贴,“十一五”共推广节能灯1950万支,创建“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示范村”1260个。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应用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对600多家企业的400种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进行确认,落实减免税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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