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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和2010年度各市及省有关部门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二)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各部门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健全了节能工作的领导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分解目标任务,节能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农业厅、地税局等部门根据任务要求,将目标分解到处室,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事务局、统计局设立了专职的节能处室,加强节能管理,强化节能统计监测。省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了全省系统内节能工作视频会议,分析形势,交流经验,部署工作任务。为应对严峻的节能形势,省政府成立了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工作指挥部,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调度指挥,为打赢“十一五”节能减排攻坚战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节能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出台了《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扶持光伏发电加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39号)、《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重点用能企业淘汰改造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的意见》(鲁经信资字〔2010〕483号),明确了清洁生产、新能源应用、淘汰落后机电设备的目标。完善了节能考核制度,增加了节能灯推广、太阳能与建筑节能一体化等考核内容,细化了考核要求。全省交通系统实施了交通节能减排考核,强化了交通节能工作。省物价局清理了全省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政策,对37家超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省水利厅完善了水资源消耗统计制度,配合统计部门做好全社会取水量、农业取水量和节水灌溉率等指标的统计公报工作。

  (四)节能管理机制不断创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承担国家能源管理师制度研究试点,编制了能源管理师培训教材,组织培训考试,573人取得能源管理师资格。省财政厅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出台了《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修订山东省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建〔2009〕6号),对学校安装太阳能集热系统进行补贴,全省建成集热面积11.4万平方米。省质监局建立“山东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平台”,积极推行能源计量数据在线管理,1117家企业纳入管理系统,“十一五”累计颁布节能地方标准197项。省商务厅严把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政策,对能耗水平不达标的企业,禁止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省统计局不断完善能源统计指标体系,改进和规范统计办法,及时分析掌握全省能源消耗情况。省级机关事务局建立了“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系统”,加强对公共机构的节能管理。

  (五)节能氛围更加浓厚。各部门不断加强舆论宣传,全社会节能氛围进一步增强。制定了《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节能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经信协字〔2010〕94号),开展了重点用能企业用能状况调查活动,了解企业用能问题,推动节能工作深入开展。成功举办了“2010山东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展洽会”、“第三届中国国际太阳能大会暨展览会”,在中央和省级主要电台、报刊播(刊)发稿件1000多篇。省教育厅将节能知识纳入大专院校和中小学教育与培训体系,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和教育,增强学生节能意识,倡导节约型的绿色消费方式。对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培训人员达2100多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节能工作不断深入,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确保了节能目标的顺利完成,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节能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地方和企业对节能减排的长期性、紧迫性、艰巨性认识不足。二是节能体制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节能降耗长效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政府的能耗预警调控机制有待规范提高,企业的市场主体节能减排内生动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企业节能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特别是用能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计量器具、管理体系不完善。三是节能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还比较少,节能关键技术开发力量不足,关键技术支撑缺乏。四是产业结构偏重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高耗能产业比重偏高,能耗总量大,第三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新能源产业等所占比重较低,单位GDP能耗相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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