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发展设施蔬菜,提高冬春季蔬菜供应能力。大力发展设施蔬菜,提高设施蔬菜产出率,尽快形成以日光温室为龙头,拱圆大棚、中小拱棚和连栋智能温室相互衔接和配套的设施化、集约化蔬菜产品生产优势产业带。力争经过5年努力,新发展设施栽培面积50万亩,其中日光温室新发展20万亩,改造升级老旧棚室10万个,升级改造食用菌菇房(土洞)6万个(条)。引导各项资源逐步向技术、经济、基础条件好的优势区域集中,构建设施蔬菜优势产业带。完善蔬菜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标准化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引进、选育和开发设施专用蔬菜品种,研究和推广现代育苗技术、规范化生产技术和采后处理技术,推广新型设施和覆盖材料,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和设施环境调控能力。
(四)大力发展集约化育苗和菌包繁育。培育一批管理规范、技术先进、设施完备、生产能力强、销售和服务网络健全的集约化育苗中心和食用菌良种繁育基地,大幅度提高集约化育苗在蔬菜生产上的应用比重,提高优良种苗覆盖率。大力推进集约化育苗工程。到2015年,大型瓜菜集约化育苗繁育基地发展到10个,集约化商品苗年生产能力达到10亿株,重点打造20家年育苗能力3000万株以上的大型蔬菜集约化育苗企业,发展5个年生产能力1000万包以上的食用菌标准化、专业化良种繁育场。
(五)做深做精加工出口蔬菜。以标准化生产和精深加工为中心,以发展脱水蔬菜、速冻蔬菜、保鲜蔬菜、调理食品等产品为重点,加大出口蔬菜生产和加工基地建设,促进产品精深加工,发展壮大出口产业集群。
四、政策措施
(一)改善生产设施和装备条件。实施蔬菜设施化工程,加快设施蔬菜规模扩张和老旧棚室升级改造,推行结构合理、性能优良的新型棚室,提高采光保温性能。推广机械卷帘、肥水一体化以及食用菌拌料、装袋、接种、喷灌、通风等自动化控制装备,提升机械化操作水平,降低劳动强度。加强良种繁育中心(场)配套设施及蔬菜产后预冷处理等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加快食用菌培训中心和技术服务与信息中心建设。加强水、电、路等田间基础设施建设,为蔬菜生产提供保障。
(二)加大技术创新和推广力度。启动蔬菜产业技术体系、产品精深加工体系等建设项目,加快以市农科院为中心的蔬菜研发基地建设,创新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大力实施蔬菜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财政支持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加大新品种、新技术“双推”行动的实施力度和范围,加大科技培训,强化首席专家、执行专家和示范户一条龙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新技术、新品种的入户率和转化率。利用5年时间,转化、推广技术成果20项,引进、展示食用菌新品种、新株系10个,开发选育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食用菌种质资源3个。
(三)推行标准化生产和标准化基地建设。加快制定、完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程,建立生产档案,推动放心农资进农户,依法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加强对蔬菜病虫害统防统治、菜地质量修复与平衡施肥等技术指导,大力推广使用蔬菜良种和高效低残留农药(含生物农药)、防虫网、杀虫灯等技术、设备,开展重点品种免费供种供药试点工作。逐步加大“三品一标”认证支持力度。扶持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蔬菜标准园建设,创建各类标准园50处。
(四)健全质量检测监管体系。建立健全质量检测、质量追溯和质量监管体系。提高政府检测能力建设,加强产品质量监测机构和监测点建设,完善市、县、乡(基地、市场、企业)三级检测网络。加大对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农药残留、重金属和违禁添加剂的监测力度,开展蔬菜种植环境污染物的限量监测,逐步形成产地有准出制度、销地有准入制度、产品有标识和身份证明,信息可得、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销售假冒“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等行为。
(五)加快市场建设,畅通流通渠道。支持规模化生产基地根据需要统筹规划新建产地批发市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实施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加快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升级改造一批带动能力强、辐射全市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增加零售网点,积极推进规范型菜市场发展。推进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建设,合理规划布局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支持城市菜市场的建设改造,保证批发市场和菜市场建设用地。加强产地蔬菜预冷设施、批发市场冷藏设施建设,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冷链运输车辆及相关配套设备。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建立覆盖产区、批发市场和有关企业的产销信息服务平台和测报点,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全市5年内建设和改造50处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的蔬菜重点产区批发市场,其中食用菌专业批发市场达到5家以上。
(六)提高蔬菜产业组织化程度。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引导和推动龙头企业与科研教学单位相结合,加快加工设备的更新改造,促进精深加工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加大订单基地规模,提高产品附加值。扶持发展专业合作组织,推动“农超对接”等各类蔬菜产销对接活动,积极引导大型零售流通企业以及学校、酒店等终端用户与产地蔬菜生产合作社、批发市场和龙头企业等直接对接,提高零售环节产销对接蔬菜流通比重,降低营销费用。5年内着力打造50家加工能力强、带动能力强、生产工艺先进的农业龙头企业,其中食用菌龙头企业达到5家以上,扶持发展50家大型蔬菜配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