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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科技厅关于组建“湖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盟”的通知

  第二条 本联盟的性质:在湖北省科技厅的领导下,由全省已登记备案的各生产力促进中心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单位和组织自愿结成的专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技术促进及创新联盟。
  第三条 本联盟的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和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联合地方政府和各行业部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发挥生产力促进中心助手功能和桥梁纽带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辅导、咨询、资源共享等综合配套服务,促进中小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第四条 本联盟的组成:在湖北省科技厅业务指导下由成员单位自愿结成。本联盟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联盟的业务范围
  (一)提供科技、经济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提供企业管理信息化和标准化服务;
  (三)提供项目申报和投融资服务;
  (四)提供技术、管理人才的培训服务;
  (五)沟通交流与合作,建立技术依托;
  (六)组织新技术开发应用和示范推广;
  (七)开展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服务;
  (八)为政府提供宏观管理政策性建议;
  (九)承担政府委托的其他服务。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本联盟的会员为单位会员。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联盟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应为湖北省内的生产力促进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形态的单位或组织;
  (二)拥护本联盟的章程;
  (三)有加入本联盟的意愿;
  (四)在本联盟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八条 会员入联盟的程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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