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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申报存在特别突出环境问题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申报存在特别突出环境问题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通知
(鄂环办[2011]11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为解决存在特别突出环境问题村庄的环境问题,切实保护农民身体健康,现就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村庄范围

  申报范围为存在特别突出环境问题村庄,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群众反映特别强烈的村庄,如有群访事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

  2.社会媒体高度关注的村庄,如有新闻媒体报道等;

  3.领导同志批示的村庄,如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等。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要认真组织甄别辖区内存在特别突出环境问题村庄,并提出项目清单(详见附件)及其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

  2.申报截止时间:5月6日17:30分。

  三、联系人

  联 系 人:杨泽华

  电  话:027-87167120

  传  真:027-87167500

  手  机:18627020712

  E-mail:yangzehua@hbepb.gov.cn

  通信地址:武汉市八一路346号 省环保厅312室。

  邮  编:430072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附 件:存在特别突出环境问题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清单(单位:万元)

序号

村庄名称

所在地(市/县/乡镇)

所属流域区域

人口(人)

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类型

建设内容

预期目标

投资估算

 

合计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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