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工作服务统筹发展的意见
(杭政办〔2011〕1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气象工作在服务我市城乡统筹区域发展中的作用,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15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气象服务是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民生稳定大局。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气象工作,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为我市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有效防御气象灾害、提升群众生活品质、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加剧,近年来我市应对气候变化的压力逐渐增大,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特别是随着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对气象服务准确性、及时性、精细化、均等化的要求日益提高,气象服务需求的无限性与气象科学认知的局限性、公共服务资源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日趋突出。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气象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对气象工作的支持力度,大力提升气象服务能力,切实发挥气象工作在服务城乡统筹区域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杭州大城市建设和城乡统筹区域发展主题,以趋利避害为主要目的,着力推进城乡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工作,进一步健全基层气象组织体系,完善气象监测预警网络,优化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强化气象业务与科研基础,深化延伸公共气象服务,提升气象服务城乡统筹区域发展的能力,争取用3-5年时间,建成政府主导有力、部门联动紧密、社会参与广泛的气象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气象科技工作人员、部门气象联络员、乡镇(街道)气象协理员、村(社区、单位)气象信息员等队伍建设,实现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到区(县、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建设到乡镇(街道)、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到村(社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到户(单位),基本建成结构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先进的城乡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和以气象预警信号为先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
三、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