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大沙田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客运票价的复函
(南价格函〔2011〕6号)
广西超大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沙田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调整客运票价请求备案的报告》收悉。根据南宁市物价局、南宁市交通局《关于做好我市道路客运价格工作的通知》(南价格〔2010〕6号)中“如国家调整成品油价格,道路客运经营单位可根据客运运价与成品油联动机制的规定办法,及时按我市公布班车客运票价表上的‘新增减燃油附加费’标准在上限票价中相应进行加减”的规定,你中心按照现行的油价实行运价联动,每条客运班线增加0.5元/人次的燃油附加费,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1.同意你中心执行新核定的班车客运票价(附后)并予备案。
  2.请在车站和客车上的票价标明处进行标注,加以说明,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新的班车客运票价在2011年春运期间执行后下浮的实际执行票价需报送我局备案。
  4.本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南价格〔2010〕6号文中规定的大沙田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班车客运票价停止执行。
南宁市物价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南宁市班车客运票价表大沙田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客运站等级:二级
| 线路 | 客车类别 | 里程(公里)
 | 营运  方式 | 新增减0.5元/人次燃油附加费     (元/人次) | 上限      票价(元/人次)
 | 途经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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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沙田-雅王 | 普通客车(座) | 74 | 普通 | 0.5 | 17 | 那马、南晓 | 
| 中级客车(座) | 74 | 普通 | 0.5 | 20 | 
| 大沙田-大塘 | 普通客车(座) | 50 | 普通 | 0.5 | 13 | 那马、太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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