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深入学习总结实践经验。认真总结和深入学习党的历史的宝贵经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践经验,深化“八个必须、八个解放出来”、“三促进一保持”和“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思想共识。大胆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发展和管理理念,紧密联系实际,创造性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丰富和拓展本单位本部门改革发展的思路和举措。
五、学习方式
(一)不断加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除中心组每季度一次的常态学习外,党委(党组)每年举办两次集中学习讨论会或理论研讨班,集中学习研讨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加强对各级中心组学习的指导和服务,建立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每年到联系点讲党课或作形势报告不少于一次,并带头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集体学习和理论研讨。
(二)严格落实党支部日常学习制度。抓紧抓好基层党支部学习,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学习力、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制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支部学习计划,以“三会一课”为主要载体,切实抓好支部理论学习。建立党员学习档案管理制度、党员学习心得汇报制度、学习成果评议制度等规章制度,推动基层党支部构建学习型党组织制度化和规范化。抓好支部学习的阵地建设,确保党支部学习有地点、活动有阵地。各党支部每周确保半天时间脱产集体学习。
(三)大力强化党员干部常态培训与高端培训。继续抓好《关于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2009-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建立长期培训机制,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和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对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重点抓好应知应懂应会专业知识和岗位业务技能等常态培训。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干部赴知名高校接受更新知识、适应形势、提升能力的高端教育培训。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组织对全省司法所长和县(市区)司法局科室负责人进行执法轮训。认真落实“十项培训工程”,切实提高全省司法行政队伍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四)倡导坚持终身学习和知识更新。各单位要鼓励支持党员干部接受各类成人教育、函授教育、学历教育和在职学位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均要遵循知识更新周期,做好终身学习规划,充分利用当地院校和远程网络、进修自学等形式更新知识,不断提升学历、学位层次。